雇 佣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被雇佣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临时需要特雇佣乙方提供劳务,特签订如下劳务合同:
一、 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以10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由甲方负责人记录用工总小时数。
二、 甲方向乙方给付的劳务费为每个工作日 元,该合同终止之时,乙方的劳务费用由甲方总公司的财务部门根据甲方的用工考勤记录一次付清。
三、 乙方在进入甲方工厂工作时应努力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机器设备,若有损坏应按原价赔偿。
四、 乙方的工作由甲方负责人直接指派,若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未能完成规定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及扣除当日工资。
五、 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种规定,若因
乙方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伤残或死亡,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盖章: 画押:
签字: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雇佣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生产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用工内容:在甲方提供的公共场所,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工作。
2. 用工方式:乙方提供给甲方劳务人员,甲方安排工作。
3. 工期:按甲方需求。
4. 劳务费用
4.1.双方协商价格:100元/人*天(住车费每人每天另补助10元,按每天出勤人数为准)。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人数为准,另每天多支付60元打码劳务人员劳务费。
5. 作业标准
5.1.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现场主管提出的要求进行作业。
5.2.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的作业,必须满足甲方现行的质量标准。
5.3.新工人试工期3天,每天每人40件标准(130袋/箱)的产品,20件标准(160袋/箱)的产品;试用期过后,每天每人产量25件(160袋/箱)±2箱,50件(130袋/箱)±2箱。
6. 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安排工作。
6.2.负责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伙食(甲方只负责中午一餐),劳保用品。
6.3.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结算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用。
6.4.监督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出勤状况和工作状态。
6.5.因双方客观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岗位和工作内容。
6.6.甲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工作。
7. 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出的作业标准要求劳务人员进行相应作业。
7.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甲方要求的人数。
7.3.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劳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准进入在逃犯、刑满释放、存在犯罪记录及机关备案人员)。
7.4.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违章违纪(如偷盗、打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进行处理。
7.5.乙方每日对其提供给甲方的劳务人员进行出勤确认,并及时提供名单给甲方。
7.6.乙方自行承担劳务人员的工伤及保险责任。
7.7.乙方必须每天提供劳务人员的负责人。
7.8.乙方所提供的劳务人员必须每天携带身份证,甲方每天复印备案,每天甲方现场主管签字确认。
8. 劳务费结算
8.1.劳务费每七天为一个结算期(注:押七天劳务费)。
8.2.劳务费以现金结算。
8.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因甲方工作量而定。
8.4.达到甲方所要求的产量,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劳务人员全天劳务费,达不到按实际发生件数核算。
9. 违约责任
9.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9.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立即终止,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产量的劳务人员的劳务费。
9.3.因乙方违约,甲方不予以支付任何劳务费用(注如因甲方厂里原因造成乙方违约,甲方必须支付所有劳务费用)。
10. 争议解决
10.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
11.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账清后自动失效。
11.2.如因外界原因甲乙双方不能再履行本合同,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
12. 补充协议
12.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
乙方现有男女临时工数名,甲方因生产需要而与乙方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以计时而计算工资(元/小时),乙方要求甲方每个月保底工时为(小时)。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输送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一)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条件组织招录,甲方具有的用工录选权。但甲方在录用劳务人员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录用人员花名册,便于乙方掌握招聘情况。
(二)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劳务人员进行变动时,乙方应填写《劳务人员增(减)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甲方应及时与被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半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配合乙方收集乙方输送的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以及《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证》或《退伍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便于办理用工备案。
(四)乙方所组织之劳务人员应具有个人行为承担之能力,且备有本人合法真实有效之身份证件。
二、劳务人员的数量及合作协议期
乙方按照招聘男女比例向甲方输送劳务人员,具体人数根据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协议期限二年。
三、劳务合作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
四、费用的支付标准
(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二)劳务服务费标准:每人每月元整,(劳务人员倘若在合同期间内自离或未工作满一个月,或因个人行为被甲方厂家解雇,乙方则不的得向甲方申请该离职人员劳务费用)
(三)劳务服务费按各工厂发放员工工资当日同时支付
五、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其就签署本协议时已依法取得足够的批准、授权或者相关部门的同意。
(二)乙方只负责招聘人员,不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法律风险等。
(三)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输送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因劳务人员自动辞职或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劳务人员数量不足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足量地输送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补充到甲方工作。
(四)乙方在每次组织劳务人员到甲方报到前,通过电邮或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基本资料,甲方在审核后通知确定拟用人员,对乙方按甲方反馈的人员组织到甲方报到后,甲方保证安排岗位。
(五)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如实告知应聘人员。如有疑问,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询问。乙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招聘工作,不得采取任何违法行为。乙方必须确保应聘人员的资料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六)乙方应保证所送人员身体符合甲方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甲方有权组织乙方所送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交通费由务工人员承担。
六、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必需真实、可靠。
(二)负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日常管理。
(三)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四)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亡、伤残或患职业病的,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有关费用除社会保险负责部份外,其余按国家规定应由用工单位负责的,由甲方负责。
(五)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安全操作、岗位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五)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乙方所送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与员工协商解决。
七、保密约定
双方合作之具体内容,以及合作过程中涉及对方的应当保密的信息皆为保密的范围,双方共同保守秘密。若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的,双方约定按本协议年标的额的15%,由泄密方给蒙受损失的一方赔偿。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协议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九、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为甲方: 承租人为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租赁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 租给乙方开 使用。
二、租金为 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方可使用。
三、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均由乙方自负,包括房屋出租税。
四、租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房屋和所有设施(尤其是地面原预留管线)如有人为损坏,均由乙方维修。如不能维修,从押金中扣除。
五、租赁房屋期满后,室内外装璜甲方不承担折旧。
六、甲方提供水、电、暖设施,水费、电费均由乙方负责,暖气费由 负责。电水费100元之内由甲方负责,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七、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租赁期间,不可抗力或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九、乙方注意,防火、防水、如出现火灾、水灾(包括寸水和自来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院内场地属公共用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其他商户正常营业,如阻障立即停止合同,不出租给乙方。
十一、双方如有违约,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二、租房期间不能随意变租房项目(指租房当时所干项目)如果中途改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尤其绝对不能卖烟花炮竹。
十三、房屋押金 元人民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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