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星星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认定的结构

认定的结构

来源:星星旅游

认定的结构是:认(左右结构)定(上下结构)。

认定的结构是:认(左右结构)定(上下结构)。 词性是:动词。 繁体是:認定。 简体是:认定。 拼音是:rèn dìng。 注音是:ㄖㄣˋㄉ一ㄥˋ。

关于认定的单词

firmly believe  leading marks  presume  justification range  finding of fact  paternity test  gender identity  

关于认定的造句

1、警方检查碎片后认定,使用铵、原油和数字计时器制造爆炸。  

2、经过一番周折,记者终于了解到,老人认定张海燕会带来灾祸的原因,是他们听说,张海燕并非安徽的父母亲生,而是来自一个名叫“矮人村”的地方。  

3、因为按照自己的学术良心与知识修养说真话,乃是一切知识分子都该共同享有共同认定的根本品格。我们可以不同意一位学者的某些言论,不赞成他的既定立场。可是我们必须尊重他对着权力说出自己相信的真话的勇气和尊严。做人也当如此吧?  

4、一见倾心看到你;二话不说认定你;三头六臂讨好你;四海承风追求你;五脏六腑全是你;七步成章取悦你;八珍玉食滋养你;九九归一只为你!  

5、此外,按照有关规定,个人按揭贷款的发放应以“房”作为认定标准,对首付款比例实行动态管理。  

认定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⒈承认并确定。,’李淑英点头说,他是小组长。”引明李贽《与焦弱侯书》:“何必龙湖而后可死,认定龙湖以为塚舍也!”《儿女英雄传》缘起首回:“尔等此番入世,务要认定自己行藏,莫忘本来面目。”叶圣陶《友谊》:“‘好,叶自珍和陆迎春认定“达尔文主义基础”⒉确定地认为,肯定。引《花月痕》第十回:“这晚采秋回家,听那丫鬟备述荷生问答,便认定吕仙阁所遇见的,定是韩荷生。”鲁迅《彷徨·伤逝》:“我终于从她言动上看出,她大概已经认定我是一个忍心的人。”茹志鹃《高高的白杨树》:“这时候,许多同志都高兴起来,认定大姐没有牺牲,大姐力气大,会从敌人那里逃回来的。”

二、网络解释

认定(汉语词条)【词目】认定(认定)综合释义:承认并确定。明李贽《与焦弱侯书》:“何必龙湖而后可死,认定龙湖以为塚舍也!”《儿女英雄传》缘起首回:“尔等此番入世,务要认定自己行藏,莫忘本来面目。”叶圣陶《友谊》:“‘好,叶自珍和陆迎春认定“达尔文主义基础”,’李淑英点头说,他是小组长。”确定地认为,肯定。《花月痕》第十回:“这晚采秋回家,听那丫鬟备述荷生问答,便认定吕仙阁所遇见的,定是韩荷生。”鲁迅《彷徨·伤逝》:“我终于从她言动上看出,她大概已经认定我是一个忍心的人。”茹志鹃《高高的白杨树》:“这时候,许多同志都高兴起来,认定大姐没有牺牲,大姐力气大,会从敌人那里逃回来的。”网友释义:【词目】认定(认定)【拼音】rèndìng【词性】动词【释义】1、承认并确定。2、确定地认为,肯定。汉语大词典:(1).承认并确定。明李贽《与焦弱侯书》:“何必龙湖而后可死,认定龙湖以为冢舍也!”《儿女英雄传》缘起首回:“尔等此番入世,务要认定自己行藏,莫忘本来面目。”叶圣陶《友谊》:“‘好,叶自珍和陆迎春认定“达尔文主义基础”,’李淑英点头说,他是小组长。”(2).确定地认为,肯定。《花月痕》第十回:“这晚采秋回家,听那丫鬟备述荷生问答,便认定吕仙阁所遇见的,定是韩荷生。”鲁迅《彷徨·伤逝》:“我终于从她言动上看出,她大概已经认定我是一个忍心的人。”茹志鹃《高高的白杨树》:“这时候,许多同志都高兴起来,认定大姐没有牺牲,大姐力气大,会从敌人那里逃回来的。”国语辞典:确定的认为。辞典修订版:确定的认为。《文明小史.第四零回》:「堂倌见他们杂七杂八,穿的衣服不中不西,就认定是学堂里出来的书獃子。」法律上指未证明事实的,推定为或然者,称为「认定」。辞典简编版:确切的认同。 【造句】只要认定目标,勇往直前,最后必能成功。法律上指未证明事实的,推定为或然者,称为「认定」。 【造句】检察官依侦查所得的证据,认定被告有犯罪嫌疑,决定提起公诉。其他释义:1.承认并确定。2.确定地认为﹐肯定。

三、词语解释

认定rèndìng。(1)认可确定。(2)打定主意。基础解释:(动)确定地认为:他~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

关于认定的词语

认睬  认打  辨认  认保状  否定之否定规律  担认  谛认  承认  定定  认定  

关于认定的反义词

否认  

关于认定的近义词

认准  断定  

关于认定的成语

翻脸不认人  低头认罪  认敌作父  误认颜标  认鸡作凤  错认颜标  认贼作父  认影迷头  认奴作郞  迷头认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