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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决定书确定的执行期限

来源:星星旅游
第1种观点: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决定书有这些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加盖印章。

第2种观点: 行政拘留决定书下达后应该立即执行,具体原因如下: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其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有决定书还是需要行政拘留通知书的,而不是拘留证,拘留证这个说法不准确,有被侵害人的,机关还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七十一条 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第一百五十条 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拘留通知书是指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实施拘留所出具的通知书。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等。一、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二、刑事拘留是指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民决定拘留的条件是: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决定拘留后,由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的,要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拘留。不合理,如没有决定拘留,行政案件不能拘留。但如果涉及刑事,仍可以被刑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1种观点: 由机关决定,由机关执行。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律、法规而采用的。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行政拘留是决定吗1、是的2、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2种观点: 一、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如下:(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由机关决定,由机关执行。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

第1种观点: 行政拘留决定书下达后应该立即执行,具体原因如下: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其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有决定书还是需要行政拘留通知书的,而不是拘留证,拘留证这个说法不准确,有被侵害人的,机关还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第3种观点: 派出所是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如下:1、派出所只有进行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的权力。实施行政拘留,必须由县级或以上机关决定方可拘留;2、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3、派出所不可以行政拘留,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4、机关拘留对于违反了行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如果被派出所行政拘留没有案底。被行政拘留,派出所的信息库中会有记录。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需要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先采取强制后再报请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所以对于处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超过6个月就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基于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3种观点: 行政拘留暂不执行是不会失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即行生效;只要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由机关负责执行。申请暂缓执行的,经复议撤销处罚决定的,原处罚决定就失效,否则不会失效。一、被行政拘留后属于前科吗:首先,有违法行为并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构成前科的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2、被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而被行政拘留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不属于以上的刑事处罚,所以通常不会留下前科。其次,行政拘留后满足以下条件会被加重处罚:1、当事人年满十六周岁被行政拘留;2、当事人五年内再次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被行政拘留。不过,虽然行政拘留后不会留下前科,但是行政拘留案底在机关长期保存,一些机关必要时可以查询。所以,其实多多少少都会对自己产生影响。但是,如果要参加国家公,那么一般不会受到影响。法律明确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所以具体是被依法判处刑事处罚,而不是被行政拘留等被采取行政措施。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规。4、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5、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机关、人民决定,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人民决定,司法执行,交机关有关场所看管;行政拘留机关。6、羁押期间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7、法律后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第二百三十二条 行政拘留处罚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还交纳人。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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