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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来源:星星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一方对房屋造成损坏时,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损坏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导致的,则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因为其他人的原因造成的,则应由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不当行为人因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邻里关系或其他原因产生争议,给他人的土地或者建筑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因自己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总之,造成房屋损坏的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签订后房屋毁损的风险的承担: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此处所说的交付,是指房屋的转移占有,就是把房屋由出卖人手中,交到买受人手中,由买受人占有使用该房屋,通常的表现是,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受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3种观点: 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⑵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⑶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⑷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⑸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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