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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后原公司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星星旅游
第1种观点: 一般情况下,收购方与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基准日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基准日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此种约定,实质上是目标公司将自己的债务转让给了原股东或新股东,是一份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故,此种约定在没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虽然此种约定对外无效,但在新老股东以及目标公司之间还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实务中,收购方一般会采取让老股东或第三人担保的方式进行约束。或有债务,是收购方关注的另外一个债务问题。实务中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即,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付一部分;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再付一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或有债务的担保。2、约定豁免期、豁免额。例如,约定基准日后两年零六个月内不出现标的在X万元以下的或有债务,则原股东即可免责。约定豁免额,以体现收购方的收购诚意;约定豁免期两年,是考虑到诉讼时效,而六个月是体现一个过渡期。3、约定承担或有债务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比例。需要指出的是,原股东承担的或有债务,一般是以原股东各自取得的股权收购款为限的。一、收购属于企业兼并吗不是的。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的对象一般有两种:股权和资产。收购股权与收购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收购股权是收购一家企业的股份,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因而要承担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而收购资产则仅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由于在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时并未收购其股份,收购方无需承担其债务。《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原债务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偿还。公司原来的债务通常情况下是由合并之后的公司予以继承。但是可以在收购之前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意见一致的协议以降低负债的数额。若是原来的公司已经要到了马上破产的地步,则这种协议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是有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第3种观点: 公司并购后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并购需要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一、公司怎么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或新合并。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并购时原来的负债如何做并购时原来的负债的方法:1、公司原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但可以在收购前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减少债务金额。如果原公司要破产,这项协议对双方都有利;2、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3、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三、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什么权利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的权利是:1、合并决议作出后获得及时通知的权利;2、对合并决议提出异议的权利;3、及时申报债权的权利;4、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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