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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捕书是什么呢?

来源:星星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逮捕书与拘留书的最大区别是,逮捕书是由机关向申请,由批准;拘留书则是可以由机关自已签发,一般拘留的时间比逮捕的时间要短得多。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逮捕书是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机关应根据人民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或者人民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机关,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在进行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而拘留书则可以由机关自己签发,不需要再经过,并且机关可以直接执行拘留,但同时也必须出示拘留证。而拘留通知书则是发给被拘留人家属的通知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2种观点: 刑事拘留以后并不是就立案了。机关可以对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行为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根据法定情况先行拘留的,说明案件还未立案。只有确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机关才会立案。一、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行律、法规而采用的。三、办理刑事案件的要求1、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先审查立案后,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2、紧急情况下,对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或者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情形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机关后立即审查,再办理法律手续。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3种观点: 刑事拘留属于一种强制措施,针对正在犯罪,可能逃跑,企图自杀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要拘留当事人的,需要下达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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