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押品发票金额的50%。核心企业担保份额原则上不超过押品发票金额的50%。具体来说,中小企业以其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出质,由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合法形成且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偿还义务的商业应收账款。其中,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押品发票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在办理质押贷款时,借款人提供的质押品的购买发票。这些质押品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等,例如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单、珠宝、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