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赔偿如下: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一、伤残鉴定标准:
1、一级伤残。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
3、三级伤残。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4、四级伤残。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5、五级伤残。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6、六级伤残。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7、七级伤残。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
二、做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
2、携带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