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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