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废品站店主明知是赃物并加以收购,涉嫌构成收购赃物罪。
2.不清楚的情形下不构成违法行为,偷盗是属于治安管理事件,举报人可以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或者110进行举报。
3.收购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行为。“明知”包括“确知”与“可能知道”两种认识状态,其罪名的成立依附于“本犯”行为的罪名是否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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