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某某,农业户口,出生于1962年2月,今年51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
住在,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今年二月份不慎摔伤大腿,手术和医疗费花了两万多元,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
饮食起居不能自理,还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艰难。由于本人一直以务农、打散工为生,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几个多月病腿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
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
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赵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