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管员要统一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低值易耗品。
二、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低值易耗品三帐,要建立必要的请购、验收、领用、借用、报废等制度。
三、对全校的国有资产定期清点,确保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协助总务主任,组织人力、物力对校舍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工作,积极提出添置更新意见。
五、财产保管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办好移交工作,并由总务主任负责进行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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