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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否必须由借款人写?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

借据的书写人不必由借款人书写,借据书写的主体可以是借款人、贷款人或第三人,只要得到双方的认可并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根据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类型、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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