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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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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管的法定义务包括勤勉和忠实义务。勤勉是指尽职尽责,为公司利益而努力工作。忠实是指在经营公司业务时,应全力以赴为公司利益服务,自身利益不可影响公司整体利益。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下:

1. 勤勉义务: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职责,尽到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2. 忠实义务: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利益为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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