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
会第三届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应进行换届选举,下一届工会委员会拟由7组成,并设工会主席1人,经费审查委员1人,女工委员1人。
拟定于10月下旬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展换届选举,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审议会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会第三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2、选举会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经费审查委员,女工委员;
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拟定于10月上旬选举第四届会员代表。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二〇XX年九月十一日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