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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换届请示 篇2

来源:星星旅游

  局党委:

  会第三届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应进行换届选举,下一届工会委员会拟由7组成,并设工会主席1人,经费审查委员1人,女工委员1人。

  拟定于10月下旬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展换届选举,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审议会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会第三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2、选举会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经费审查委员,女工委员;

  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拟定于10月上旬选举第四届会员代表。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二〇XX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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