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友好协商,并经原承包合同发包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山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具体内容见原合同。)
第二条:转让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第三条:转让费和支付期限
1、转让费: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元)。
2、支付期限: 年 月 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第四条:其他约定
1、付款后,甲方将原承包合同文本转交给乙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承担;转交后,乙方关于原承包合同的一切行为或事物与甲方无关。
2、甲方确保未用该承包经营区域内的树木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抵押或清偿债务。
3、甲方承包费交至年 月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乙方向发包方交付承包费(年交费额见原合同)。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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