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影视宣传片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并按照导演的指定和要求进行表演。拍摄时间为年 月 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中元泰资本管理”系列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2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广告拍摄完毕之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其它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 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50% 。
六、在广告拍摄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违约责任:
1.一方如无故违约,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除了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之外,还要偿 付合同总额的15%做为违约金。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 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则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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