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星星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XX贸易大厦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XX贸易大厦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星星旅游

 

 

 

 

北京西直门华星贸易大厦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200210

 

 

 

大厦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部分:消防制度1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

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4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5

物管中心逐级防火责任制度7

员工消防培训制度9

第二部分:治安保卫制度10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10

静楼制度13

自用房安全管理规定14

员工出入口管理规定15

禁止推销的规定16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7

货物出门查验制度19

第三部分:大厦日常保安制度20

拣拾物品管理规定20

停车场管理规定21

钥匙使用管理规定22

紧急备份钥匙管理规定23

境外商客管理规定(涉外管理要求)24

会客制度26

第四部分:岗位防火管理规定27

一、弱电机房防火制度27

二、电话总机房防火制度28

三、电传、打字、复印室防火制度29

四、消防泵房防火制度30

五、电梯机房防火制度31

六、锅炉房防火制度32

七、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33

八、天然气调压站防火制度34

九、危险品库防火制度35

十、车库、车场防火制度36

十一、更衣室防火制度37

十二、库房防火制度38

十三、餐厅防火制度39

十四、中控室防火制度40

保安部内部制度41

第一部分:巡检制度41

第二部分:保安部管理规定44

一、警队纪律规定44

二、警队警容风纪规定45

三、对讲机使用规定48

四、电警棍使用规定49

五、电话使用管理规定50

六、华星大厦升降旗规定51

七、保安宿舍管理规定52

八、消防中控室管理规定53

九、保安部资料、文件管理规定

十、交管理规定55

十一、警员巡逻操作规程56

第三部分:应急预案58

消防应急预案58

关于酗酒、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的应急预案61

客户投诉丢失财物问题的应急预案62

发生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对爆炸事件的应急预案65

对抢劫、凶杀、绑架等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67

 

大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消防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厦、客户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大厦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保证安全。人员离开电气设备时须将电源切断。
  2. 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申请维修或更换。
  3. 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丝。除工作需要获得批准外,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4. 禁止在电源插座和配电装置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5. 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头和开关不得断线、老化、裸露和破损,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6. 变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加热设备,通风要保持良好。
  7. 库房宜采用60W以下的白炽灯,与物品较近灯具应加玻璃罩和金属网加以保护,照明灯具应布置在主通道或垛距上方。
  8. 库房保管员在离开库房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任何火险隐患时方可离开。
  9. 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明火,库房内的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垛与垛的距离应符合要求,留出适当距离,库房主通道的宽度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0. 化学物品及压力容器应单独设置库房。
  11. 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好有效。
  12. 物管中心每个员工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准损坏、阻挡和擅自移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私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13. 如需占用大厦周围消防车通道及停电、停水及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通知保安部门和工程部。
  14. 大厦内所有人员,均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通道)。
  15. 严禁在大厦内各公共区域、电梯轿厢内、施工区域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16. 大厦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到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开具动火证。
  17. 动火时,现场设专人看管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操作人必须持有专业操作证书。
  18. 大厦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需存放,必须做到专库、专放、专人管理。
  19. 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保安部门及时报告。
  20. 大厦内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发现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21. 工程人员定期对大厦内燃气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漏要及时维修更换。
  22. 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工程人员要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备和用具。
  23. 工程部对避雷装置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于当年六月十五日前完成,以确保避雷装置的载体在雷雨季节安全无损。
  24. 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值班员要认真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25. 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保安部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抢救人员和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6. 物管中心保安部门发现火险隐患,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
  27. 保安部门有权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提交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做出处罚。

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

  1.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每半年进行抽测检验一次。
  2. 消防联动系统每半年测试检修一次。
  3. 室外消火栓每年保养两次,水喷淋每季度进行末端放水试验。
  4. 轻便消防器材每年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5. 消防电梯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试。
  6. 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系统,通信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试、检修。
  7. 疏散指示灯每月检查、维修一次。
  8. 各部门对所管辖范围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必须设专人管理,经常保持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部。
  9. 工程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换,并设专人负责,并将运行状态报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10. 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占用、堵塞。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予物质、精神的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给予重奖。

  1. 为保护大厦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积极扑救火灾,使大厦和人员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
  2. 严格执行大厦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经常坚持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有突出成绩的。
  3. 在市消防部门和大厦保安部的安全检查中,对全年无一次不合格的部门给予集体奖励。
  4. 对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人或事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避免了事故,减少损失,且事迹突出的。
  5.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为大厦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6. 对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坚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护,保持灵敏有效,全年无丢失,无损坏成绩突出的。
  7. 热爱消防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模范遵守大厦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突出的。
  8.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二)凡构成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送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违反大厦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2. 凡在施工现场和禁止烟火的区域、部位吸烟或点火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100元 。
  3.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私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其他明火的,对当事人罚款 100元--200元。
  4. 违反《电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要求》进行焊割作业或无证上岗操作的,对当事人和部门领导各罚款100元。
  5. 未向保安部申请并登记备案,擅自添置、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和电热器具等电热设备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对该部门罚款100元--200元。
  6. 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对当事人罚款50元--100元。
  7. 电工、司炉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未经有关部门正式培训,无专业证书而独自上岗操作的,对部门罚款100元--200元。
  8. 随便堆物堆料,堵塞安全通道或紧急疏散口的,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清除外,并对当事人罚款50元--100元。
  9. 使用煤气灶具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50元--100元。
  10. 因违反防火安全制度、消防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或因疏忽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3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1. 私自动用、移动、埋压圈占、阻挡或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和报警设备的,责成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当事人或部门罚款50元—100元。
  12.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和报警设备的,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并视情节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13. 消防器材因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对责任人视情况进行罚款或赔偿处理。
  14. 各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拖延不解决或超过火险隐患通知书所规定的整改期限,对主管负责人罚款100元--200元,因火险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火警或起火事故的加重处罚。
  15. 凡部门所属部位发生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罚款500元--1000元。
  16. 对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酌情处罚。
  17. 上述奖励和处罚,由保卫部门提出,经行政办公室核实,上报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物管中心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物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一)中心安全领导小组

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由物管中心主任及各部门经理组成,全面负责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
  2. 将防火安全纳入经营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罚。
  3. 根据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有针对性的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4. 组织大厦级防火安全检查,对存在火险隐患的单位、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单。
  5. 对大厦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 组织本大厦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组织的管理。
  7. 指导、监督对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使用、保养和管理工作。
  8. 发生火灾、火险事故时,组织指挥义务消防人员扑救,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二)各部门防火负责人职责

各部门防火负责人由各部门经理担任,其职责如下:

  1. 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和消防管理规定,布置、检查、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 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使员工不断提高防火意识,掌握灭火技能。
  3. 建立健全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4. 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5. 经常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落实制度,消除隐患。
  6. 对本部门区域设置的各种消防设备、器材要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7. 发生火灾时,要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8. 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情况要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对合理化建议要给予重视,积极采纳。

(三)员工防火职责

  1. 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权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3.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损坏。
  4. 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按命令疏散。
  5. 积极参加大厦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

(四)义务消防组织

物业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以达到自防自救的目的,义务消防队受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由保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 遵守执行消防法规及中心消防管理规定。
  2.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常识,知灭火常识,会报警,会疏散,会协助救援。
  3. 经常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
  4. 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5.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
  6. 制止一切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保安部汇报。
  7. 积极参加大厦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

员工消防培训制度

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 员工上岗前,在行政办公室的组织下,经保安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 每季度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专业培训。
  3. 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中心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第二部分:治安保卫制度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保证写字楼客人和物管中心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在写字楼工作的每位物管中心员工都要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工作守则和治安防范措施:

  1. 遵守物业管理制度和各部门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
  2. 熟知各部门及本岗位的安全状况,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3. 遵守有关吸烟的管理规定,严禁随意乱扔烟蒂、火柴棒。
  4. 严禁藏匿或携带、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写字楼,发现以上物品及行为,员工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保安部。
  5. 保护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并积极协助部门经理、值班人员、保安部排除险情。
  6. 员工不得在写字楼内擅自向客人及员工贩卖、索取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7. 员工不得在写字楼内聚众,煽动及参与殴斗事件及与客人进行淫秽性交易。
  8. 员工当班时禁止喝酒,服用毒品、麻醉剂、兴奋剂等。
  9. 员工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自配钥匙打开客用及办公区域房门,不得私撬更衣柜和私配钥匙。
  10. 员工不得擅自动用、挪用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工具。
  11. 员工发现火情火警后,无论大小,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 报火警电话(内部号码:    ),电话报警要讲明火警的具体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品、报警人姓名和部门。
    2. 利用现场灭火器材积极灭火。
    3. 在失火区域关闭所有门窗。
    4. 听从物管中心消防人员和有关领导的指挥,若火势蔓延,应协助和指导客人及有关人员由防火通道撤离现场,切勿使用电梯。
  1. 所有员工均不得携带任何行李、衣物、包裹物品等进出写字楼,应主动出示证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保安人员在写字楼区域内有权随时检查员工所携带的包裹和工作证件。

二、各级人员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1. 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物管中心主任是物管中心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领导物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依靠群众,实行“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工作方针;教育员工遵纪守法,把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物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定期组织对全大厦的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治安保卫工作汇报及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隐患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发生一般案件或违法行为时迅速组织力量侦破,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配合机关进行侦破工作。

  1. 部门经理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