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读本
目录
第一章 特种设备的管理
第一节 特种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第二节 特种设备的定义及其特点
第一节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节、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第三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一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种类
第二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条件及其考核
第三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一节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二节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第三节 应急预案演练
第四章 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一节 事故分类
第二节 事故报告及应急措施
第三节 事故的调查
第五节 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责任追究
第五章 特种设备的管理
第一节 锅 炉
第二节 压力容器
第三节 压力管道
第四节 电 梯
第五节 起重机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读本
第一节 特种设备管理的重要性
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种设备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所谓特种设备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组织控制和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设备的和谐,实现特种设备在各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特种设备的安全涉及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测检验等各个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涉及的因素较多,各个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如在设计、制造时不但要考虑设备本身的安全需求,而且要考虑安装、使用、检验等环节的要求。目前,我省的特种设备数量近40万台,总量居全国第3位,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并且以每年约15%的速度增长。由于特种设备数量大,使用范围广,不少生产、使用者安全意识较差,因此,在近几年,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相对稳定的同时,仍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甚至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从大量的事故教训和对特种设备管理的成功经验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有效地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各个环节严格的管理,才能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通过多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实践和经验总结,安全管理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特种设备具有使用证,作业人员特证上岗;对特种设备应申报检验;生产、使用单位应制定科学有效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节 特种设备的定义及其特点
一、特种设备的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列为特种设备种类范围的七种设备,有两个基本的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影响公共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产生重大经济影响和较大社会影响,潜在的危险性较大。
二、特种设备管理的特点
(一)、特种设备进行目录管理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其目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二)、特种设备实行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检测检验实行行政许可,这是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必须遵守的。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关于生产单位的许可
(1)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具备《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具备《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特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3)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4)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2.关于使用单位的许可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取得特种设备登记标志。
3.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许可
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并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方可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活动。
4.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许可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许可
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证书,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第二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中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条例》中也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生产、使用单位保障职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最基础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使用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因此,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
根据特种设备各自的使用特点,逐步探索和适应其运行规律,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减少和避免人为影响因素,消除企业内部之间、上下之间、管理与生产之间的不协调因素,有效地克服不讲责任、职责、工作效率与经济效果地不良现象。因此科学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逐步落实执行,这是管理好特种设备的重要条件,是降低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
由于特种设备各有其特点,使用范围广,使用单位错综复杂,使用单位从十几万人的特大型企业到个体私营业主,管理层次、管理形式不同,制订的规章制度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怎样,都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注册登记、报废制度,定期检验制度等)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4)、事故应急救援
(5)、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6)、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二节、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在我国,在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同时,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应负的安全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企业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具有法定的指挥权和决策权,同时,也承担着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定义务。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企业其他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其主要职责为: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国有集体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形势共同发展的今天,特种设备的所有者既可能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可能是个体私营者,特种设备的管理已趋向多元化发展。因此,安全管理机构对不同的企业、组织或个人有其不同的内容。就其企业管理而言,都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及技术状况,安排具备特种设备专业技术知识、懂得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其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等,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三、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四、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自身结构特点,在有关特种设备的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如电梯为1年、起重机械为2年等。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第二章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作业类证书使用及监督管理等。
第一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种类
根据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的性质特点,对影响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安全运行的相关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种类及其项目如下:
序号 | 作业种类 | 项目 |
1 | 锅炉作业 | 锅炉操作 |
水处理作业 | ||
2 | 压力容器作业 | 压力容器操作(含带压密封、罐车充装) |
气瓶充装 | ||
氧舱维护 | ||
3 | 压力管道作业 | 压力管道操作(含带压密封) |
4 | 电梯作业 | 机械安装维修 |
电气安装 | ||
电气维修 | ||
电梯司机 | ||
5 | 起重机械作业 | 机械安装维修 |
电气安装 | ||
电气维修 | ||
司索 | ||
6 | 客运索道作业 | 安装 |
维修 | ||
司机 | ||
编索 | ||
7 |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 安装 |
维修 | ||
操作 | ||
8 | 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 | 司机 |
维修 | ||
9 |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 承压焊 |
结构焊 | ||
10 |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 安全阀维修 |
11 | 特种设备管理 | 锅炉安全管理 |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 ||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 | ||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 ||
电梯安全管理 |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 ||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 | ||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
第二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条件及其考核
申请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应符合下列条件:
报名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的人员,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用人单位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
对于数量较少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带压密封、氧舱维护、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客运索道作业及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作业及管理等作业人员的考核,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考试机构负责考核,其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考核机构负责考核。
第三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是人机——环境的协调。因此,具备一定技术素质的作业人员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因素。特种设备用人单位有法定责任和义务,雇用或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的作业和管理工作。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人雇用(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用人单位应加强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如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除需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获取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外,还要求作业人员在具体的作业过程中,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每台设备都有其具体的操作要求,包括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为保证安全,使用单位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制度。
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出现事故隐患或者出现某种不安全因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能够及时发现。这就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一方面必须具备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另一方面也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视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无论出现的问题是否能够处理,或者是否已经处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报告。
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者,每2年进行一次复审。持证者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填写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