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了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材料,包括婚姻存续证明、离婚原因证明、孩子状况、财产清单和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同时,概述了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包括收集证据、起诉状递交、排期开庭、开庭审理和判决等步骤。最后,阐述了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遵循书面或口头约定、均分原则和对隐藏转移财产的处理。
法律分析
一、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即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
二、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是怎样的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大致如下:
1.收集证据,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至法院并缴费
起诉状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几部分。
2.排期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会安排审判人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3.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院开庭后,经双方提交证据,说明自己的主张后,会进行判决,送达判决书等。
三、办理离婚财产怎么分
办理离婚财产需要按照如下规则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3.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结语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齐全,包括婚姻存续证明、离婚原因证明、孩子状况、财产清单和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程序包括收集证据、起诉状递交、排期开庭、开庭审理和判决等步骤。离婚财产分割需按照夫妻双方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分,但有过错等原因可能导致不等分配。对于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可酌情减少或不分割,但个人财产的隐藏、转移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