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都没有明确对判刑后如何分配监狱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外,其他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饥氏陆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烂顷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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