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数和倍数的关系
【知识点 1 】 因数与倍数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 不能单独存在。 只能说谁是谁的因数, 谁是谁的倍数。 不能说谁是因数, 谁是倍数。
【知识点 2】 在研究因数和倍数的时候, 我们所说的数指的是非 0 的整数。(不包括小数、 分数)
【知识点 3】 确定一个数的所有因数, 我们应该从 1 的乘法口诀依次找出。
【知识点 4】 重复的和相同的只算一个因数。
【知识点 5】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数的最小因数是 1 , 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知识点 6】 确定一个数的倍数, 同样依据乘法口诀,
【知识点 7】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 没有最大的倍数。
【知识点 8】 有前提条件的情况下确定倍数与因数
【知识点 9】 关于因数和倍数的一些概念性问题
1 、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 最小的因数是 1, 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2、 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 没有最大的倍数。
3、 1 是任何整数(0 除外) 的因数。 也是任何整数(0 除外) 的最小因数。
4、 一个数的因数最少有 1 个, 这个数是 1 。 除 1 以外的任何整数至少有两个
因数(0 除外)。
5、 一个数的因数都小于等于它本身, 一个数的倍数都大于等于它本身。
★6、 一个数的最小倍数 = 一个数的最大因数 = 这个数
★7、 如果 a 和 b 都是 c 的倍数, 那么 a-b 和 a+b 一定也是 c 的倍数。
★8、 如果 a 是 c 的倍数, 那么 a 乘以一个数(0 除外) 后的积也是 c 的倍数。
二、 2, 3, 5 的倍数的特征
【知识点 1 】 自 然数中, 是 2 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 也是偶数),自然数中, 不是 2 的倍数的数叫做奇数。
【知识点 2】 2 的倍数的特征: 个位上是 0、 2、 4、 6、 8 的数都是 2 的倍数。
【知识点 3】 5 的倍数的特征: 个位上是 0 或 5 的数, 是 5 的倍数。
【知识点 4】 3 的倍数的特征: 一个数各位上的数的和是 3 的倍数, 这个数就是 3 的倍数。
【知识点 5】 既是 2 的倍数又是 5 的倍数的特征: 个位上是 0 的数。
【知识点 6】 既是 2 的倍数又是 3 和 5 的倍数的特征: 个位上是 0 且各位上的数的和是 3 的倍数。
【知识点 7】 自 然数按能否被 2 整除的特征可分为: 奇数和偶数。 也就是说是
2 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 也是偶数), 不是 2 的倍数的数叫做奇数。
(因此在自 然数中, 除了奇数就是偶数)
【知识点 8】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奇数=奇数 偶数-奇数=奇数 偶数×奇数=偶数
奇数-偶数=奇数
奇数+奇数=偶数 奇数-奇数=偶数 奇数× 奇数=奇数
注: 1 、 无论多少个偶数相加都是偶数 2、 偶数个奇数相加是偶数
3、 奇数个奇数相加是奇数
【知识点 9】 一些特殊数的倍数的特征
1 、 一个数各位数上的和能被 9 整除, 这个数就是 9 的倍数。
但是, 能被 3 整除的数不一定能被 9 整除;
能被 9 整除的数一定能被 3 整除。
2、 一个数的末两位数能被 4 整除, 这个数就是 4 的倍数。
例如: 1 6、 404、 1256 都是 4 的倍数。
3、 一个数的末两位数能被 25 整除, 这个数就是 25 的倍数。
例如: 50、 325、 500、 1 675 都是 25 的倍数。
4、 一个数的末三位数能被 8(或 1 25) 整除, 这个数就是 8(或 125) 的倍数。
例如: 1 1 68、 4600、 5000、 1 2344 都是 8 的倍数, 1 1 25、 1 3375、 5000 都是125 的倍数。
三、 质数和合数
【知识点 1 】 质数和合数的相关定义
1 、 一个数, 如果只有 1 和它本身两个因数, 这样的数叫做质数(或素数)。
2、 一个数, 如果除了 1 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 这样的数叫做合数。
3、 1 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自 然数除了 1 外, 不是质数就是合数。
4、 如果把自 然数按其因数的个数的不同分类,
可分为: 1 (1 个因数)、 质数(两个因数)、 合数(大于两个因数)。
5、 1 00 百以内的质数:(共 25 个)
2、 3、 5、 7、 1 1、 1 3、 17、 1 9、 23、 29、 31 、 37、 41 、 43、 47、 53、 59、
61 、 67、 71 、 73、 79、 83、 、 97。
6、 除 2 以外所有的质数都是奇数。
除 2 以外任意两个质数的和都是偶数
7、 最小的质数是 2, 最小的合数是 4
质数×质数=合数 合数×合数=合数 质数× 合数=合数
【知识点 2】 分解质因数(相加和相乘)
1 、 把一个合数分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叫做分解质因数。
2、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 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例如 1 5=3×5, 3 和 5 叫做 1 5 的质因数。
3、 分解质因数, 应该从最小的质数开始试积, 直到每个因数都是质数时为止。
因此 24=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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