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位 寻甸县柯渡镇猴街村委会小新村,现修建私人房屋一座,将建设楼房的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分清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1.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铁钉、铁线、绑绳等不能再回收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2.工程内容:______乙 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对房屋的主体结构、楼房式样及室内外的粉刷、贴砖等进行施工。通电要求:客厅电源插座三处,有线电视插座一处,照明及开关一处,楼梯间二楼转角处照明及开关一处,其余房间照明、插座及开关各一处,二楼阳台顶正中照明一处,所有插座高度距离贴砖后的地面高度为40厘米,开关设置以常规高度为准,望乙方以方便甲方使用为原则,埋设线管及底盒时请务必考虑甲方家具的摆放位置,切勿造成开关插座被家具遮挡的差错。
3.工程质量: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质量要求墙面平直,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强度够,房顶混凝土的浇筑尤其重要,请乙方务必严格把关,施工精细,确保质量;室内外粉刷及贴砖要求平整度够,强度够,无明显凹凸。
4.双方责任: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指导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
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失误或安模支撑不牢造成塌落和扭曲等被迫返工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材料损失。
5.安全问题: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人应按要求对所有参与施工工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时时处处提醒工人注意自身安全,按规定操作和使用一切施工设备及工具,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6.结算付款方式:甲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结算给乙方,另甲方承担浇筑屋顶一半费用,进场施工时预付一定费用,后续费用支付时间及金额由甲乙双方按照惯例友好协商进行支付。工程完工后,甲方按照惯例扣除总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如房屋无明显质量问题(因外力因素,如地震、滑坡等造成的房屋问题不属 乙方质保范围),则甲方全额付清乙方质保金。
7.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诺全部工程完工的工期为三至四个月。
8.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按【民法典】处理。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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