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有限公司:
于 201X 年 11 月 1 日 - 201X 年 9 月 30 日为止,我公司负责某某小区锅炉供热系统的运行管理。
根据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锅炉供热运行管理承包合同》,贵公司在合同期内,发放给供暖单位的能源补贴由贵公司申请,能源补贴到贵公司账号后15 日内,贵公司按照供暖面积和国家补助标 准向我公司支付能源补贴。
截止 201X 年 4 月 27 日贵公大司应付多少钱(写),已付多少万(大写),还有多少(大写)未到账。
现付款期已过,但我公司至今仍未收到该笔款项。
请贵司本着友好、诚信、互惠互利之原则尽快安排付款。
特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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