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建筑有限公司:
我我公司项目经理同志(,男,身份证号码:)任沿河县国际星城23#、25#楼项目部经理;代表我公司处理国际星城23#、25#楼工程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20xx年7月15日至工程竣工。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7月1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