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甲方)与受委托人(乙方)的关系:
委托人因一事。
委托代为办理事宜。
委托期限为至该委托事宜办理完毕止。
委托人签字(捺指模):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如甲、乙双方提供虚明,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