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申请人):X公司,住所地:X市XX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电话:
被告(被申请人):X公司,住所地:X市XX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电话:
案由:纠纷
请求事项:
请求对所有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写明保全财产的范围(必须明确权属:名称或牌号、型号;数量;价值;现下落等)及措施】
事实与理由:
原告(申请人)X公司与被告(被申请人)X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已向贵院提起诉讼,为防止今后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特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即查封被告名下的财产(或冻结银行账户元;或扣押被告名下的财产)。
对上述请求,愿进行担保(保证金或信用担保函),并愿意赔偿因保全错误给被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保全线索
如申请查封银行账户,则需注明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及地址等;如申请扣押车辆等动产,则需注明申请扣押财产的名称、所有权人、价值、现登记部门等信息;如申请查封不动产等财产,则需注明不动产所有权人、不动产具体地址、不动产所有权证号等信息。
此致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
申请人:X有限公司(盖章)
X年XX月XX日
注:本申请书默认格式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如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身份情况应按括号内形式书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