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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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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教学秩序检查情况通报

  作者:教务处 文章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277 更新时间:20xx-4-22 上午 10:00:00

  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务处于4月20日上午3.4节和晚上8.9节对学校的教学秩序进行了抽查。共计查课59节次,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学生上课情况

  (1)中等专业学院三年制中专1502班,共47人,第八节在H306上兼职教师翟玉梅老师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时,只有23人在班级上课,并且班级纪律较乱,学生说话、浏览与教学内容无关网页情况严重。并且该教师没有对学生加以管束,整体上课秩序比较乱。

  (2)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专1401班、建筑专1402班和建筑专1403班,共199人,第九节在阶梯2上陈欣老师的道路工程课时,只有26人在班级上课;建筑专1405班,共61人,第八节在B405上兼职教师焦生军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课时只有9人在班级上课,并且班级纪律比较乱,学生说话情况严重。

  (3)工商管理学院营本1401和信管本1401,共40人,第八节在A103上张果果老师的宏观经济学课时只有25人在班级上课;营专1503,共人,第八节在B102上张建英老师的电子商务课时只有37人在班级上课;旅专1501班,共37人,第八节在B103上戚瑞静老师的旅游经济学课时,只有10人在班级上课,并且上课纪律比较乱,说话、玩手机现象严重。

  (4)商学院会专1403班,78人,第八节在C103上李慧老师的中级财务会计(二)课时,只有46人在班级上课。

  2、教师上课情况

  (1)商学院教师潘一萌和崔宇晴,均在第9节提前下课,经多部门研究后决定给予潘一萌老师和崔宇晴老师通报批评的处分。

  (2)传媒与艺术学院教师,于4月20日将视觉传达与设计本1501班的《色彩构成》课由晚上的8-9节(上课时间应为18:40-20:30)私自调至17:20-19:00上,上课时间变动未经分院与教务处批准,按照《商丘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试行)》规定:一学期内1次擅自调课或不经教务部门批准请人代课属于一般教学事故。经传媒与艺术学院与教务处研究后认定该老师的行为属于一般教学事故,并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分。

  以上问题,引起教务处高度重视,单伟龙副校长、朱慧珍副分别和相关分院的院长、教师逐一进行了沟通了解,并进行了相应处理。针对以上问题,望各分院高度重视,加大课堂教学监督与管理力度,提高学生到课率,各位老师按照学校要求上课,对学生严格要求,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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