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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活动方案

来源:星星旅游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全面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提升人社窗口单位人员素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函〔20xx〕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326号)要求,围绕练队伍、树标兵、建标准、强能力、促改革、提质效,现就开展全省人社系统窗口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适应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对人社服务的新要求,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组织比武活动,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在全省人社系统迅速掀起学、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热潮,全面提升系统干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快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服务能手,进一步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不断夯实行风建设基础,全面树立门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活动主题

  练兵比武强技能人社服务树新风

  三、参与对象

  各级人社窗口单位全员参加岗位练兵,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前后台人员、编制内外人员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队参加比武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1—3月上旬)

  2月底前,省厅印发全省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各专项工作小组,启动练兵比武题库建设。3月上旬,厅本级和各设区市人社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厅行风办(办公室)备案。完成练兵比武题库建设。

  (二)岗位练兵和选拔赛阶段(3月中旬—5月初)

  省厅适时公布和省厅练兵比武试题大纲和题库。厅本级和各设区市人社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岗位练兵活动,寓练兵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广泛发动、普遍练兵基础上,厅本级和各设区市人社局适时组织开展选拔赛,并各自推荐10名选手参加省厅组织的决赛。

  (三)省内比武和参加国家比武活动阶段(9月底前)

  1.省级决赛(5月底前)

  省厅举办省级决赛,并进行评比表彰。

  2.省际邀请赛(6月下旬)

  省厅按部要求组织选手参加省际邀请赛。

  3.全国赛(9月底前)

  省厅按部要求组织选手参加全国比赛。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业务、一张卷”和“全员会、一起赛”的原则,打破各业务板块领域界限,针对掌握人社法规、运用信息平台、规范服务行为、处置突发事件和协调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练兵。结合练兵内容,开展比武活动,检验练兵效果。

  省内比武活动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由厅本级和各设区市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其中,市级选拔赛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地自行确定。决赛由厅行风办(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以厅本级和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共14支代表队,每队包括10名选手和1名领队(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综合服务标准规范等五大业务板块至少都要有1名选手,其中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少于50%,社保板块至少要有3名选手,最终决出个人和团体获奖名次。决赛形式包括闭卷考试、场景模拟和上机操作等。

  (一)闭卷考试:侧重对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和知识掌握了解的评价,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和案例题,占比约为50∶20∶10∶10∶5∶5,满分为100分。

  (二)场景模拟: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展示等方式进行,侧重对灵活运用人社法律法规和知识进行沟通协调的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的评价,由评委进行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

  (三)上机操作: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生的真实业务,侧重对选手操作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等各类业务经办流程和经办系统熟练程度的评价,同步对各地经办流程和经办系统优化程度进行测评,在决赛考点集中设置操作环境,与各地经办系统联网,参赛选手可在现场选择使用厅本级或各设区市的经办系统。满分为100分,由评委进行现场评分,分数计入比赛队伍团体总分,不计入选手个人分数。

  另,决赛现场设立竞答项目,包括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种类型,分数计入比赛队伍团体总分,不计入选手个人分数。

  决赛个人分数=闭卷考试分数×50%+场景模拟分数×50%。决赛个人获奖名次按个人分数排名。

  决赛团体总分=各设区市10名选手决赛个人平均分×60%+上机操作分数×30%+现场竞答分数×10%。决赛团体总分作为评选优秀团队奖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本次练兵比武活动在省厅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建立厅领导定点挂钩联系设区市指导机制(详见附件),强化动员推进和工作督导。厅行风办(办公室)具体牵头落实,设立赛务组、命题组、宣传组、保障组、集训组等5个工作小组,各小组制定详实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赛务组:由厅行风办(办公室)会同职业能力建设处、人事处、机关、表彰奖励办、技能鉴定中心和考试中心组成,负责练兵比武活动总体设计、统筹协调、选手资格审核、赛务组织和评比表彰等工作。

  2.命题组:由厅行风办(办公室)会同法规处、考试中心和部分厅处室单位组成,负责题库建设、决赛命题和决赛阅卷裁判等工作。拟命题1500道左右,涵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综合服务标准规范等五个方面内容,占比约为20∶35∶10∶25∶10,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知识占比不少于80%,省级层面法规和知识占比不超过20%。

  3.宣传组:由厅宣传中心负责,综合利用报、刊、网、端等渠道,大力宣传练兵比武活动的做法成效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江苏人社干伍的.精神风貌,扩大活动知晓面和影响力。及时做好活动开展期间的各类宣传图片、视频和文字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制作和汇总工作。

  4.保障组:由厅行风办(办公室)会同规划财务处等组成,负责省级决赛场地、食宿、车辆和接待等保障事宜。

  5.集训组:由厅行风办(办公室)会同人事处、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等组成,负责组织厅本级选手推荐选拔,并对参加全国赛、省际邀请赛的选手开展有针对性地集中训练。

  (二)奖项设置。本次比武活动设个人奖项和团队奖项。

  1.设置业务技能比武先进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2.设置业务技能比武优秀团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设置业务技能比武优秀组织奖3个,以本单位比武活动的参与面为主要依据。

  省级决赛结束后,对获奖团队和个人,发放奖杯、奖牌、证书,给予奖励。各地可按规定对获奖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结果运用。

  1.将分别于6月下旬、9月第三周举办省际比武和全国性比武,省厅将根据全省比武中的个人成绩和实际表现,择优推荐参加部里组织的比武活动。

  2.省厅将把本次比武成绩作为对各设区市人社局窗口表彰的重要参考,各地要将参赛选手的成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加大对比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宣传力度,切实让系统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追有目标,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四)经费保障。全省决赛和厅本级选拔赛所需费用,由省厅承担。各地选拔赛所需费用和参加全省决赛的交通费等由各市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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