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优秀社员,树立先进典型,鼓励积极写作和参与编辑,结合我社实际,根据文学社章程,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1.文学社每周的集中活动出勤一次加1分;
2.文学社每周的集中活动请假一次扣0.5分,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3.每月完成规定的一篇交稿任务者加1分,不累计,完不成扣1分;
4.在本年度《晨曦》报发稿一篇(不论长短)加3分;
5.年终评优投票,每得一票加1分;
6.在本年度手抄报《晨曦》发表一篇(不论长短)加1分;
7.社长加职务分5分,副社长4分,编辑部主任3分,全年职务不变者加满分,中途职务变动均减半加分。
8.在有刊号的正规报刊(不论级别)上每发表一篇作品(不论体裁、篇幅)加4分;
9.所编辑的作品(以文末署有“学生编辑”或“编辑”为准)在《晨曦》报每发表一篇加1分,在手抄报《晨曦》每发表一篇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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