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住 所 地:
被 申 请 人: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住 所 地:
申 请 事 项:请求准予延期举证,以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事实和理由: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已由贵院立案受理。在举证期间,申请人发现本案涉及的基础事实距今时间较长,案件知情人多已离职,且案情较为复杂。因时间仓促,申请人无法收集、调查和核实相关证据及事实情况。为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利,现依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6条、《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33条、36条之规定,特请求人民准予延期(望延期30日)举证。
此致
人民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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