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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来源:星星旅游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属于学校安全管理重点要害部位,为加强图书馆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馆长负责全馆的安全工作,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每个工作人员都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三、配合全校安全检查安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正常运转和应急所需;

  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校教务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

  五、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协调维修。

  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六、馆内的空调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

  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七、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全馆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八、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专人保管。

  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九、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非本馆工作人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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