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捷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大家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好今天的会议精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按照李静书记、宋朝华市长的安排,对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通报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第十组在我市督查情况
9月4日至5日,由省安全监管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消防总队等部门组成的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第十组,在省质监局局长刘云夏率领下,通过现场检查、专项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重点检查了四川同庆南风公司、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仁寿县汽车联运站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汪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联合煤矿、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川佛加油加气站、城西液化气充装站、假日旅行社等企业,查阅了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眉山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文件档案资料,特别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在充分肯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发现并指出了部分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四川同庆南风公司:一是人行斜井、人车提升钢绳每月检测一次,每七天进行了一次脱钩试验不符合要求。二是2号井矿车之间的连接插销为自制插销,串车提升未使用安全绳。三是矿井未装备人员定位系统。
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一是甲醛、甲醇罐区的泡沫灭火系统管理、维护不到位。二是生产车间未张挂反应釜操作规程。三是泡沫泵站配备的两台发电机,只有一台能启动,不符合安全要求。
仁寿县汽车联运站有限责任公司:一是灭火系统配置不规范,管理、维护不到位,抽查的灭火器失效。二是抽查的客运车辆安全锤数量不足。三是客运车站管理水平低,对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不足。
四川汪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是250采区回风巷的瓦斯传感器显示为0.6%,不符合规范。二是通风系统图,部分通风设施未及时填绘上图。三是矿井上部紧邻威远兴鹏煤矿、联合煤矿。四是部分办公场所、车间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城西液化气充装站:气瓶进出库登记记录不全。
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消防站缺失。
川佛加油加气站: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
督查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当场交换了意见,并向四川吉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和仁寿县汽车联运站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检查工作备忘录》。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安办要书面下达到相关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到的区县政府要按照市委、常务副市长吴小可的要求,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于9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安委会。
二、认清形势,找准问题
除以上督查组查找的问题外,近期市安委会组织检查了各区县、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梳理出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厌倦松懈情绪。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20xx年“8.7”事故责任不在眉山,较大事故控制在每年1起以内,死亡指标也在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内。今年1—9月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是全省6个没有发生较大事故的市州之一,因此,一些单位的领导同志认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可以了,产生了松懈情绪。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多、会议多、专项整治多,让部分同志产生了厌倦情绪,安全生产工作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成了口头上重视、工作上应付、抓而不实。比如:9月5日向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组的汇报会,要求单位“一把手”参会,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请假不参会、派下属单位或派科长参会,这就是典型的应付。再如:在乡镇安监机构建设上,大多数区县编委办都下发了乡镇成立安监机构的文件,明确落实专职乡镇安监人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镇安监人员身兼数职,能够集中抓安全的精力、时间有限,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未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比如:青神县佛耳沱机砖厂、四川省彭山星源特种涂料等单位,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些企业甚至没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安全条件差,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时有发生,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对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落实不够,针对性不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如洪雅县的铅锌矿、硫铁矿、个别粘土矿的巷道高度、宽度不够;洪雅、仁寿县部分小型矿山采用巷采、多支路开采,与采矿要求有较大差距。三是部分煤矿矿井通风系统仍不合理,局部通风采用非阻燃风筒,部分芒硝矿溶区巷道众多,调风困难,存在局部微风情况,部分危化企业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在主城区和人员密集区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布局不合理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我们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以隐患管理为核心,不断的排查隐患、治理隐患、消除隐患。20xx*,市政府下发了《眉山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月一排查、每月一治理、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但是,个别区县、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重视、态度不坚决、保障不到位。有的市级部门报表显示每月排查几十个企业,却没有发现一处隐患;有的部门连续数月上报的数据一成不变;有的区县不愿意上报重大隐患。解决问题是能力,发现问题更是能力。我再次强调,在各区县、各部门的辖区、行业领域范围内,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承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下一步,要建立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缓慢。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后,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动作较慢,没有迅速动员落实,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启动缓慢。
(五)“打非治违”有待进一步深化。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的现象还比较突出,部门间协调执法、联合执法等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迅速行动,确保国庆及期间不发生较大事故
当前,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造成45人死亡的攀枝花市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连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今天又召开会议,我们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安全生产必须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不放。安全生产实行的是“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市、区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承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责任;其他分管责任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
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针对换届后市级领导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市级有关领导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规定》,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33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分解,9名市级领导分别负责。同样,我们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园区管委会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狠抓责任落实。
去年,甘肃省正宁县“11.16” 重大交通事故(校车安全),幼儿园校车长期超载行驶,交警、教育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后,正宁县教育局局长、县交警队队长被撤职。正宁县分管公安的县委、常务副县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同样被撤职,这就是“一岗双责”。当前是非常时期,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都必须高度重视,要认真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认真履职,研判形势,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保障安全稳定。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肃认真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从现在开始,要采取高压态势,确保国庆及期间安全,在此期间,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负责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市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硬的手段,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区县、行业特点,明确检查重点,该到现场的必须到现场,该下井的必须下井,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发现的隐患,必须责令停产或局部停止作业,督促整改到位。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对企业自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是检查的安全生产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都必须记录在档,谁检查谁负责。
仁寿县、洪雅县和发改、经信、安监、国土等部门要按照省上部署,开展好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关闭和停产整顿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要开展好道路客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对全市校车安全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商务、文化、旅游、消防等部门要对商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设、质监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专项治理。农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作坊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治理,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各区县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特别是要把每年新建设6公里波形护栏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制定方案,加快实施。凡是年内没有完成任务的,年终考核时要逗硬。
(三)要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过前一阶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所减少,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整治,但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态度仍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特别是执法不够严,导致一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绝。当前,要把“打非治违”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关键,锁定目标、攻坚破难,突出重点、狠抓典型,实现突破。这里我再次强调,“打非治违”工作,责任重点在区县、乡镇两级政府,要严格做到“四个一律”。
(四)要强化督查。近期,市级领导将分别带队到6区县进行综合督查。市政府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区县党委、政府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领导责任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区县、市级行业部门也要派出督查组,重点督查下级政府和部门是否按方案规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组要到企业关键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并督查企业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坚决消除安全生产工作“上热下冷”的现象,要把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调动起来。
(五)要强化应急值守,做好舆论导向。从现在起,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控制社会影响。发生事故,发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要主动掌握宣传动态,引导新闻机构多报道党委、政府如何重视如何采取措施施救。各单位、企业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同志们,确保国庆及十八期间生产安全是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必须守土有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国庆及期间生产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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