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文广新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准文化设施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20xx年11月12日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沧州市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xx-20xx年)》。
二、沧州市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是沧州市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严格落实执行。
三、在该规划执行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完善文化娱乐设施体系,深化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全民性和普及性;挖掘沧州文化内涵,强化文化娱乐设施的地方性、特色性;规划部分文化产业用地,为未来的强势朝阳产业预留发展空间。
四、力争在规划期末实现规划期末达到文化设施用地147.70公顷。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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