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学期,我看了《查理九世》这系列以冒险破谜为主题的小说,它讲述了一群四年级的小学生和一条叫查理的有着皇家血统的狗通过重重困难,解一个又一个在大家心里困惑已久的百年迷团。
墨多多(墨小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原本是个碰到问题就会害怕的男孩,经过了这几次冒险,他一步一步变成了一个冷静的男孩。他的三个小伙伴也是这样。
当我细细品读《查理九世-厄运水晶头骨》时,我全身的毛孔都竖了起来,空气似乎在这一瞬间凝结了。会唱歌的头骨、空洞的双眼,这些让我毛骨悚然。但是看查理九世,我自己就像书中的墨多多一样,不弄清不放弃,像虎鲨一样勇敢,像扶幽一样聪明,像尧婷婷一样细心。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人只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不会在困难前低头、气馁,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收获。现在的我们都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缺少这种精神。我觉得这种品质很可贵,值得宣扬。
希望你也会喜欢上它!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叫《宝葫芦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他喜欢吃零食、爱幻想,经常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神通广大,他帮王葆变出鱼、喜欢的零食、玩具,还给他做模型。王葆从此似平变成了“闲人“:自己不用做任何事情,宝葫芦简直是万能的宝贝。王葆感觉自己的世界变得完美,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情,接二连三的麻烦随之而来。王葆次次出丑、尴尬,更让他伤心的是朋友家人对他的误解,甚至连杨拴儿都瞧不起他的行为。有时候,王葆自己也感觉良心不安,朋友对他的关心,爱护,让他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实在对不住大伙儿。
后来,王葆实在无法忍受宝葫芦随意侵占别人成果的行为,把宝葫芦抛弃了。最后,王葆发现自已只是做了一场梦,他非常庆幸自己只是在做梦。他明白不劳而获,不动脑筋,凡事依靠别人的行为是不对的,他决心要做一个好学生。
其实学习生活中的我也有和王葆样的经历,比如我不会系鞋带,在家里都让妈妈给我系,在学校,松了就一通乱系,结果摔了一个马趴。我希望自己有一个三头六臂的机器人,帮我写作业,帮我拾书包……这样多舒服啊!我想,不管是故事还是学习、生活,我们都不能抱有不劳而获的想法。因为如果只靠别人,我们逐渐会变得懒情、依赖、迟钝……这样,我们就无法掌握自己的学习生活了,还要被别人嘲笑、误会。我们应该多动脑、勤动手,做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
读书上苦涩的,只有尽自己所能,用心服从于读,才能理解其真谛。在欣赏中排出了体内的毒素,领悟人生的快乐,领悟人生的悲伤……这,是一味美剂。
此时让我苦不堪言,可忽然间灵犀骤通,让我望而止步,书山书峰,霎时成了膝下群岭,便在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慰。这苦后之乐,岂是懒干读者所能体会的到的?
读书之乐,乐在自我体会中。
读书李白的飘逸、杜甫的沉郁、陆游的忧患、岳飞的壮志、东坡的豪迈、清照的戚愁,都尽收心底!
每当我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感兴趣骨”时不禁愤怒慨叹,黯然沉思,每当我与“聊发少年狂”的老夫、“欲乘飞归去”的醉客、“雄姿英发”的豪杰相对时,豪迈之气顿生。“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巾帼豪情。“待从头,收拾旧河山”的铁血丹心,无不令我激情飞扬。“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树生花、群莺乱飞”的人间美景,又常今我悠然神往,游目骋怀……不体会,岂有岂乐?
小彷短章,自是风格绮丽,鸿篇巨制,更显广阔深邃。《在国演义》笔力雄健,宏伟壮阔,把战争描写得千变万华,各具特点,被称为“形象的武经”,精彩有“智慧之书”使我领略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玄妙;《红楼梦》包罗万象,规模宏大,不失为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灿烂群星的人物画廊,千种人生风情,万般生活境况,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和腐朽,展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它们无不给我以登高望远,指点人生的乐趣,读书之乐,乐在细细品味中。
读书使人生充实,视野开阔,鲁迅教会我斗争,巴金教会我憎恨。冰心教会我真爱……
真是洋洋万言中自有人生真谛在。
书里人生,人生书中。与作者同仇敌忾,与社会促膝交流。能品人生疾苦,能赏人生欢乐。
这便是读书滋味,这便是读书之乐。让我们的人生在阅读中丰盈吧!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提记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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