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幸聆听了杜宏斌老师主题为《聚焦核心素养,凸显美育功能》的讲座,讲座中杜老师针对《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课程理念、课程内容、课程评价、对比变化等相关内容展开了细致精彩地解读。聆听之后我对新课标的具体内容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领悟其主要的理念,并与前版本进行了内容比对。
新课标是围绕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这五个学科的艺术课程改革,在关注美育的同时,更加聚焦核心素养的内涵问题。关注核心素养、坚持以美育人这是现阶段及今后我们要持续关注的话题之一,在新课标的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三大板块中均居于首要位置。课程性质中这样明确指出,“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引领学生在健康向上的审美实践中感知、体验与理解艺术,逐步提高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这更加体现并突出美育的重要性,弘扬并塑造真善美心灵的育人之本和关键所在。
在学习中发现,新课标尤其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艺术的感知与体验,在以艺术体验为核心的多种活动中提高素养和发展能力。新课标在音乐学科的课程内容中设置了“欣赏”、“表现”、“创造”和“联系”四大艺术实践,一共包括了14个学习内容,并分不同的学段安排了相应的学习任务。针对每一项学习任务都给音乐教师和学生创造了一个广阔的教与学的空间。为老师们增加了细致的教学策略指导,也给学生制定了详细的学习内容和学业要求。这也意味着对音乐老师和学生都提出了更高标准的教与学的要求。在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中,有两个字引起我的注意,那就是“表演”,有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综合性艺术表演、即兴表演、情境表演和小型歌舞剧表演。表演的本身就是综合性的表现,六个“表演”涉及内容,与以往的演唱与演奏相比,这一新变化尤其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出探究创新,注重学生个性的表达与表现。“联系”中的三个学习内容和发现身边的音乐、探索生活中的音乐,更多的是引导学生学会关注生活与周边,联系生活实际,探究生活经验,更好地发挥学生的自主性。
新课标在给教师的教学策略指导中,每个学段都提到了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多感官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感知与体验,在体验中渗透音乐知识与技能,同时要突出主体地位,鼓励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引导高学段学生的创新意识与个性表达。我们的课堂教学中,在教师的充分激励与调动下,在师生相互作用下,教师要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和点拨,树立自信心,引导他们主动参与进来,发挥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才能敢于表达与表现。通过教学活动中的点点滴滴发展学生的能力。
新课标还为学生在每个学段、每个学习内容明确了具体详细的学业质量的描述。也给我明确了下阶段研究的方向,聚焦核心素养,要继续深入学习和研究新的课程标准,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促进自身的发展。
8月24、25日两天时间,在第二中学多媒体教室,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通过本次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数学课程改革从理念、内容到实施,都有较大变化。
新课标已走进中学数学教学,作为中学数学教师,如何正确理解新课标理念,树立正确中学数学教学观,开展中学数学教学的同时,如何提高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已成为目前首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针对现实数学教学的实际状况与新课标理念的冲突,明确作为数学教师应该建立起的新的教学理念,展开具体教学实践策略的分析,特别强调了对数学课堂教学应树立正确的评价理念与采取的态度方法。数学教学是数学活动的教学,是师生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
首先要求教师与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以新角色实践教学。所谓“亲其师言其道”,这要求教师破除师道尊严的旧俗,与学生建立人格上的平等关系,走下高高讲台,走进学生身边,与学生进行平等对话与交流;要求教师与学生一起讨论和探索,鼓励他们主动自由地思考、发问、选择,甚至行动,努力当学生的顾问,当他们交换意见时的`积极参与者;要求教师与学生建立情感上的朋友关系,使学生感到教师是他们的亲密朋友。
其次,要求教师与学生建立互动型的师生关系。在课堂教学中建立教学中的师生互动实际上是师生双方以自己的固定经验(自我概念)来了解对方的一种相互交流与沟通的方式。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的目标重心在于改变学生、促进学习、形成态度、培养性格和促进技能发展,完成社会化的任务。学生的目标在于通过规定的学习与发展过程尽可能地改变自己,接受社会化。只有缩小这种目标上的差异,才有利于教学目标的达成与实现。这首先要求教师转变三种角色。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成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引导者和合作者;由传统的教学支配者、控制者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促进者和指导者;由传统的静态知识占有者成为动态的研究者。新课改改变了以往的教师滔滔不绝地讲,居高临下地问,学生规规矩矩地听,小心翼翼地学。当学生平等、互尊的情感得到满足时,才会轻松、愉快地投入学习,才会主动探究。因此,现代课堂教学应确立师生平等的教学观念,构建平等对话的教学平台,使教学在师生平等的过程中进行,将师生关系理解为愉快的合作,而不是意志间的冲突,对权威、尊严的威胁,让学生在率真、坦诚、互尊的环境里一起学习。使学生处于一种心理放松、精力集中状态,思维活跃,敢想敢问,敢说敢做的氛围中学习。因为教师不是万能之人,作为教师应该放下架子向学生学习;使学生明白,不管是谁都要学习,不管是谁,只要会就能成为别人的老师。一旦课堂上师生角色得以转换和新型师生关系得以建立,我们就能清楚地感受到课堂教学正在师生互动中进行和完成。师生间要建立良好的平等互动型关系,就要求教师在备课时从学生知识状况和生活实际出发,更多地考虑如何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学习来学会有关知识和技能;在课堂上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经验与认知水平,让学生大胆提问、主动探究,发动学生积极地投入对问题的探讨与解决之中;应灵活变换角色,用“童眼”来看问题,怀“童心”来想问题,以“童趣”来解问题,共同参与学生的学习活动,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学习伙伴。
《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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