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备招标说明
一、 招标宗旨:
追求最高性价比,以质量、工期、制造能力、价格、付款方式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以单纯价格作为竞标依据。其中:质量、工期为重点考核项,制造能力、价格、付款方式次之;付款方式一般为两种:
1. 以3-3-3-1方式付款,即预付30%,进度30%,或到验收合格付30%,留10%作为质保金,设备使用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 以3-6-1方式付款,即预付(进度)30%,或到验收合格后付60%,留10%作为质保金,设备试用满意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当然优先考虑第二种付款方式。
二、 招标资料:
需竞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制造许可证等资质材料;2.主要制造装置等证明其制造能力的资料;3.质保体系;4.近期重要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其中:制造许可证和业绩为主要审查项。
三、 竞标主要内容:
1.设备规格,数量、单价、总价;2.设备性能及技术参数等指标;3.质量保证;4.售后服务5.交货时间、地点、方式;6.付款方式;7.验收标准、方式;8.违约责任;9.技术协议;10.交工资料: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竣工图、质量证明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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