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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巡逻、巡查管理规定

来源:星星旅游
 标 题 1 目的 文件类型 编 号 管理标准 保安巡逻、巡查制度 版本/修订 页 码 B/0 共1页,第1页 为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做好巡逻巡查,严防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行政部全体保安人员 3 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4 具体内容 4.1当班保安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观察周边动态,眼尖手快,反应敏捷,夜间巡逻须持公司配备的电棒及手电筒。 4.2 当班值班人员轮流对厂区周边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对违反厂纪厂规员工做好规劝并做好记录交安全主管。 4.3 巡查过程中发现长流水要主动关闭,长明灯要主动切断电源。 4.4 台风季节加强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值班人员。 4.5 发现盗窃人员不要慌张,应立即与当班保安互通情况联手制止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4.6 夜间发现火情,立即报警,与此同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4.7夜间巡查必须佩戴公司配备的装备,并妥善保管,确保有效使用,依公司设置巡逻点接受巡更信息,要听到“滴”的一声并看到接收器蓝色指示灯亮了一下,确保信息的准确; 4.8 巡更保安巡至每一巡更点时,除接受巡更信息外,还要观察周围环境有没有出现安全状况,如发现安全状况第一时间通知另一值班保安共同处理 4.9夜班保安定于晚上01:00以后开始全厂巡更,巡更的方式为01:00前门保安室1号巡更点开始巡至7号后门保安室巡更点(时间控制在15分钟),然后接收器交给后门保安,后门保安从01:15开 始从7号巡更点至1号巡更点,再将接收器交与前门保安。前门保安从01:30开始再次巡更,如此往返循环;因巡更时间异常情况参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4.10 巡更结束时间定为每天早上的6:00; 4.11夜班保安下班时必须将接收器、对讲机、手电筒、电棒交给保安领班员,保安领班员确认无误,并询问夜班保安的值勤情况,确认无任何重大问题后夜班保安才可下班。 编制 / 日期 受控状态 审批实施 / 日期 分发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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