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行业投资机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股份制企业和私有企业异军突起,特别近些年来,住房改革取得了飞速发展,一批以商品房开发为主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运而生,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使得建筑业迅猛发展,广大农民工加入了建筑工人的行列,因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对于建筑施工行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这主要是因为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
一、现行施工单位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随着国家经济制度的改革、基建投资的不断加大,建筑业日趋繁荣,个体建筑业迅猛发展,使得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都满足不了庞大的建筑市场的需求。于是,很多施工企业管理机制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逐渐过渡到由私人承包商(即建筑包工头)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的模式,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向包工头收取一定的挂靠管理费。有些施工企业甚至对这些“包工头”缺乏必要的管理,“包工头”则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对工程安全保证措施的投入不断减少甚至几乎没有,这种对安全存有一定侥幸心理的做法为安全事故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再次,“包工头”缺乏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常常是有了一个工程项目之后临时组建施工班组,工人队伍中不乏刚从农田里劳作完的“农民工”,他们从未接受建筑职业的培训,安全保护意识极其低下,对安全操作规范了解甚少,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产品,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二、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具有如下特征:
(1)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
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仍然较多依赖于机构,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效率低下,而由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各参建单位又缺乏安全管理自觉性,因此致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很不到位,急需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的形成。
(2)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管理出现真空随着我国政治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国有建筑企业改制,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的行为主体。与此相适应,由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国家建筑安全专项监督职能,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生产综合监督的职能,与建筑安全密切相关的劳动保护产品及特殊工种的操作技能认定的权威部门又在劳动监管部门。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交叉不清,在监管过程中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3)建设单位为追求成本最低化,违规发包或肢解分包的现象严重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投资者,出于单纯对经济利益的考虑,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以求降低成本。由于这种模式很容易出现层层分包的现象,导致最底层的实际承包者对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以此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金额开支,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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