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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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 的建设项目,经研究,同意贵单位按下列要求进行规划、建筑、环境景观等方案设计,请严格遵守。
用地条件 总用地面积 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 代征用城市代征公用面积 用地面积 道路用地 设施用地 2(M) 公建用地面积 道路用地面积 绿化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建设强度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建筑性质 建筑层高 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高度(以室外地坪算起) 东侧: 建筑退让线 南侧: 景观设计要求 建筑造型 建筑材料 物业管理 公用设施(包括市政)配套要求 社区用房 公 厕 其他 环境保护 综合防灾 其他 % 适建内容 建筑限高 绿地率 % 绿地位置 建筑规模 M 建筑层数 地上: M 日照间距系数 停车场库 地上: 交通出入口方位 建筑色彩 装饰材料 集贸市场 活动中心 垃圾点(中转站) 地下: 地下: 西侧: 北侧: 规划设计要点 年 月 日 (盖章)
主 要 报 审 材 料 一 览 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其 他 文件、图纸名称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主管部门意见 数字化地形图(1:500或1:1000) 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 投资预审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 应送份数 一份 一份 一份 一份 一份 实送份数 备注 注 意 事 项 一、本通知书与规划设计蓝线图共同构成规划设计的前置条件; 二、建设单位必须凭此通知书和规划设计蓝线图委托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符合本工程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和方案设计; 三、详细规划方案必须符合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方法》的要求,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本通知的规划要点,商品房还应遵循《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 四、本通知书中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土地招拍挂、规划、建筑、环境景观设计方案的依据; 五、本通知书附图一份, 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六、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自发出之日算起),逾期无效。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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