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中国航油集团唯一的海外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总计亏损5.5亿美金,致使曾作为明星企业的中航油向新加坡申请破产保护。该公司自1997年以来,凭借对国内进口航油市场的实质性垄断,净资产由16.8万美元增加至2003年的1.48亿美元,6年增长762倍,成为股市上的明星,其总裁陈久霖也被评为“亚洲经济新领袖”。 中航油事件被认为是继1995年巴林事件后最大的经济丑闻。
陈久霖一审被判4年零3个月并处罚款33.5万新币
中航油前总裁陈久霖今日在新加坡被判入狱4年零3个月同时处以33.5万新币罚款。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总计亏损5.5亿美元。
陈久霖06年3月15日正式在新加坡初级出庭受审,面临包括欺诈、局内人交易、制造假信息等15项指控。庭审时间原定为2天,但由于控辩双方交锋激烈,故庭审时间延长了一天。在庭审过程中,陈久霖对欺诈、在财务报告中造假、没有及时披露巨亏及局内人交易等6项指控认罪。
陈久霖的辩护律师王赐安说,主控方和辩方的焦点主要是如何量刑,律师团觉得陈久霖不应该受到太严厉的惩罚,而主控方的观点相反,认为陈久霖应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据当时推测,如果上述罪名成立,陈久霖可能将会面临最高7年的监禁和25万新元(约合15.4万美元)的罚款。
据媒体报道,今天上年9时45分,新加坡高等法庭将听证中航油重组计划,该计划核心内容为“引入BP和淡马两在投资者,以及对中航油注资1.3亿美元”。
新加坡高等原定3月14日就听证,但法官要求中航油提呈更多的申请文件,此事被推迟到今天进行。一旦此事顺利过关,中航油新加坡复牌将再无方面的阻碍。
对此,中航油新闻发言人云大卫表示,这一听证是例行程序,相信会顺利过关;而中航油集团新闻发言人边晖表示,预计中航油复牌将在8月底前实现。
中航油内部内部控制缺陷解析
中航油的内部控制体系只是在形式上是存在的,造成中航油巨亏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集团内部控制失控。
(一)控制环境:中国航油集团向中航油董事会派驻了4名成员,包括陈久霖本人,而他也是以集团副总经理的身份兼任中航油董事和执行总裁。但事实上,集团公司出于对陈久霖的信任,使他在实质上成为了集团公司派驻中航油的全权代表和实际监管者。同时,在任职期间,曾两度调开集团公司派驻的财务经理,从当场另聘财务经理,只听命于他一人。由此可见,不论是在决策、监管层还是在经理层,都没有很好的形成实质上的权力制衡。
(二)风险评估:在风险控制机制中,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应牌一个中枢地位,对风险的控制和传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在荻公司在2004年第一季度出现580万美元的账面亏损后,决定不按照内部风险控制的规则进行斩仓止损,也不对市场做任何信息的披露,而是继续扩大仓位。为了避免实际亏损,他将交割日延后至2005年和2006年,并不断
加大仓位,但对风险没有做必要的对冲处理,也没有对交易设立上限,孤注一掷,赌油价回落。但到2004年10月,公司亏损累计达到18 000万美元,公司流动资产耗尽。于是,陈久霖向集团公司汇报亏损并请求救助。而中航油集团竟没有阻止中航油的违规行为,也不对风险进行评估就以私募方式买出部分中航油股份来“挽救” 中航油。
(三)控制活动:中航油曾聘请“五大”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编制《风险管理手册》,专门设有由7人组成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软件监控系统。其中,风险控制的基本结构是:实施交易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部、总裁、董事会层层上报,交叉控制,每名交易员损失20万美元时要向总裁报告,征求他的意见,在得到总裁的同意后才能继续交易;任何导致5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将自动平仓。而中航油总共娥10位交易员,如果严格执行《风险管理手册》,损失的最大限额应是500万(10万交易员×50万=500万)。但是,中航油最终亏损额高达55 000万美元。从中可以得出,中航油在制定方面不惜血本做的很好,但在执行方面就不尽如人意了。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在获知2004年第一季度已出现580万美元的账面亏损后,他决定不按照内部风险控制的规则进行斩仓止损,而是继续扩大仓位。不然,中航油不会在衍生品交易市场不断失力,并导致最终的破产。
(四)信息与沟通:国家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在此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利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不能在风险极大的海外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总量不得大大超过现货交易总量。中航油从2003年下半年起在海外市场进行石油衍生品的交易总量大大超过现货交易总量,由此得出,中航油在这三方面的规定上均明显的违背了国家的规定。而母公司在子公司进行了此项违规活动一年多(即2004年10月)才得知。由此可看出中航油集团公司和中航油之间的信息沟通不顺畅和会计信息的失真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监管的松散程度。
(五)监控:中国航油集团是中航油的大股东,作为一家级的企业,本应该严格
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子公司行为,对其进行监控,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中国航油集团公司作为连接与海外子公司的桥梁。集团公司起着的传递和对子公司监督执行的作用。由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中航油自我评估的缺陷形成了“自己监管自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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