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油漆工程验收单
合同编号: 项目经理: 客户姓名: 工程监理: 本油漆工程于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进行验收,依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及《上海市住宅装修验收标 准》(2004.315)规定。 1、木器清漆表面应无裹棱、流坠、皱皮现象;应平整光滑,棕眼刮平、木纹清晰、颜色一致;无漏 刷、鼓泡、脱皮、斑纹。 2、木器混油表面应无透底、流坠、皱皮现象;应平整光滑均匀一致、颜色一致、刷纹通顺、无脱皮、 漏刷、返锈。 客户姓名: 项目经理: 工程监理: 年 月 日
验收说明:合格工程标准:合格率100% 测量工具:手摸、眼看
检测方法:每样随机测量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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