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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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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范丽娜 应加大对 业民主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为“职代会作为 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正名。同时,相关部门应出台实施细 则,增加惩罚条款,对于不履行规定、 “绕过职代会采取其他 形式”的企业追究违规责任。 1986年,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 的机遇,下面对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 的问题与对策进行剖析。 一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以下简称绦例》),该 条例被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乃至事业单位作为召 开职代会的重要依据。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 断深入、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所有制结 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 绦例》已经无法解 决新形势下企事业单位在进行民主管理、厂务公 开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2011年底至2012年 年初,国家各个部门制订的民主管理文件频繁出 台——2011年12月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 、当前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 作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利用民主管理其他形式替 代职代会” 一方面职代会职权效力较大。 《条例》规定了职代会的五项职权,即审议 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2012年1月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2012年2月13日《企业民主管理规定》、2012 年3月2日《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厂务公开民主 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在北京层面也有相 关的文件出台,例如((2012年北京市厂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意见》。民主管理文件的频繁出台, 足以看出国家从层面规范企事业单位民主管 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民主选举 权、评议监督权。在部分系统中,例如《山西省 教科文卫体系统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 程》还对职代会职权效力进行强调, “凡应当经 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经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而由单位任何机 构和个人做出的决定,一律无效。”涉及企业改 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理厂务公开工作问题的决心和魄力。为抓住有利 项如果不提交职代会,即使董事会、股东会通 4 工会博览2012.9中訇剿 工而言,他们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这 二、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的 样一看,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 劳动关系。这导致很多企业不让劳务派遣工参 加职代会。 另一方面,企业内部机制决定了这两大重点 群体无法充分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活动。某国有 对策剖析 (一)进一步提升职代会的法律地位,加大 对《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 企业管理者介绍, “在企业内部,正式员工工 资收入要远远高于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一旦 让这两类群体参与企业职代会,由于职代会经 常对员工工资绩效改革进行审议,会引发这两 类群体对企业的不满,影响企业稳定和职工内 部团结。”类似的观点致使很多企业不敢让这两 类群体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即使《企业民 主管理规定》第九条强调, “有女职工和劳务 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 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但是将劳务派 遣工吸纳为职工代表,在很多企业里面推行难 度较大。 (三)部分企业职代会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一方面,职代会存在审议内容少、行使职权 不到位,年年老一套, “三审三不审”的情况。 “三审三不审”就是说,易取得共识的东西提交 职代会审议,有争议的不审;已公开过的东西 提交职代会审议,不想让职工知道的东西不审; 同职 群众关系不直接的生产经营中的东西提 交职代会审议,同群众关系直接的东西不审。 没行使过“评议监督”和“推荐式选举”权。 另一方面,会议不规范,运行无程序。不少 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如同召开群众大会,不 成立筹备工作委员会,而是让工会自己忙会务; 不按程序确定会议议程,不制订大会El程,有 的把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进行某项活动的动员, 随意塞进职代会;不召开预备会议,不成立大 会团,即使成立大会团也不履行大会 团的职权,仍是党政主要领导随意决定、 指挥会议的运行;大会闭幕以后,也无人员负 责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聚会一次,热闹 一阵,会散热退,面貌仍旧;职代会提案质量 差,有的企业职工代表48人,但是提交提案才 4份,而这4份都不符合要求。 b 工会博燕201^ 2・9牵钧予Ij 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 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 工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透露 出两条基本信息:第一,职代会是民主管理的 基本形式,不能被其他形式所取代。第二,职 代会不分企业、事业,所有单位都要实行职代 会制度。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明确了职代会 在民主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其中第三条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 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因此,应加 大对《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为 “职代会作为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正名,不仅 要对各级工会干部进行宣传,还要对职代会存 有误区的企业行政进行宣传。同时,相关部门 应出台实施细则,增加惩罚条款,对于不履行 规定、 “绕过职代会采取其他形式”的企业承 担违规责任。 (二)分阶段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吸纳劳务派遣工作为职工代表”的条款 一方面,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严格执 行全总颁布的《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_T会 的规定》,通过多种途径,把劳务派遣工纳入到 工会组织中来。 另一方面,对于基层企业单位而言,即使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明确了“吸纳劳务派遣工 作为职工代表”,但是由于一直以来企业都没有 将劳务派遣工吸纳为职工代表,企业在消化吸 收这一条款时需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迅速把 以往若干年历史的做法进行性改变。因此, 建议在要求企业执行《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时, 能充分考虑各企业实际情况,允许企业有一个 消化吸收的过程。对于从未让劳务派遣工参加 职代会的企业,可以督促这类企业先吸纳劳务 派遣工为职代会的列席代表,对于已经吸纳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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