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报告制度
(试行)
一、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报告制度。
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1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四、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五、初步报告内容:学校名称、详细起点、发生的时间、人数、主要症状、事件经过、报告人、报告时间、联系电话等。
六、食物中毒事故分级:(按严重程度划分)
(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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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七、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翠屏区教育局、菜坝镇和菜坝镇卫生院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八、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三)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四)学校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五)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过期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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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七)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八)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菜坝镇初级中学校
2012-5-28
菜坝镇初级中学校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试行)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菜坝镇初级中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报告程序
(一)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报告。
(二)组长在核实情况后,须立即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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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初步报告翠屏区教育局、菜坝镇。(初步报告内容:学校名称、详细起点、发生的时间、人数、主要症状、事件经过、报告人、报告时间、联系电话等)。
(四)征得翠屏区教育局、菜坝镇同意后,按预案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三、处置措施
(一)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菜坝镇卫生院救治,无交通工具时拨打菜坝镇卫生院电话8100258或急救中心电话 “120”请求救助。
责任人:第一发现人及相关知悉人员。
(二)由食堂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食堂。
责任人:李强、食堂负责人。
(三)立即组织教职工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陪护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责任人:黄科、胡宾宾、潘莉、邹府元。
(四)分别向翠屏区教育局、菜坝镇汇报事态进展情况,并按要求作进一步处理。
责任人:赵祖全、唐治强。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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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二)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其它人员不得干扰、解释。
(三)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四)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安全领导小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菜坝镇初级中学校
2012-5-28
菜坝镇初级中学校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试行)
为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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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有效地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赵祖全:支部、副校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唐治强:副校长
唐德君:安全办副主任
李 强:总务处副主任兼食品安全管理员
成 员:黄科 潘莉 邹府元 彭鹏 胡宾宾 曹鹏 杨浩 曾长松 刘永娟 叶敏君 主任
领导组下设安全应急办公室,由唐德君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各班班6
1.在翠屏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的组织协调工作。
2.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按照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各成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组织、协调、处理和抢救工作。
2.上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救援情况,下达上级领导指示精神。
3.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搞好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
4.收集整理事故材料,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抚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撰写总结。
5.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领导小组。
四、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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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菜坝镇初级中学校。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处理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向翠屏区教育局、菜坝镇报告,再按指示向相关部门汇报。
2.在事故发生后12 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报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调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
4.事故补报,在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补报。
5.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现场保护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安全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物件的丢失,需要移动以上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拍照、录相、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不及时组织救援、救援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党政机关正常秩序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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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法律责任。
六.事故现场处置
根据事件类型,由领导小组确定相关成员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成员,应立即进入事故现场,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制定处置方案,并迅速部署相关工作;学校领导组全面负责事故现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需要设备支持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统一联系。事故现场处置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成立现场指挥小组。(责任人:赵祖全)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现场指挥小组由学校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事件抢救、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和事故后事处理。现场指挥小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工作组(由领导组成员组成)开展具体工作。
1.事故抢险救援或事件控制组:组织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现场处置。若发生聚众或上访等事件,负责控制局面的扩大,并及时上报。
责任人:唐治强、唐德君、李强、黄科、邹府元、潘莉、胡宾宾。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负责协助开展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等工作。
责任人:李强、黄科、胡宾宾。
3.治安警戒组:由学校门卫等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责任人:叶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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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疏散和安置组: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责任人:潘莉、彭朋、曹鹏、杨浩、曾长松、刘永娟、各班主任。
5.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负责调集、启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责任人:李强 曾长松。
6.通讯联络组: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向领导组组长报告、组长签署后向上级报告,联系相关部门等工作。
责任人:唐治强、唐德君、李强、黄科。
7.生活保障组: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住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责任人:李强、曾长松。
(二)迅速开展救治和控制工作。(责任人:唐治强、唐德君、李强、黄科、邹府元、潘莉、胡宾宾)
现场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开展救治和控制工作。
1.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及时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人员分工负责增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联络交通、后勤、善后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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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开展救援处置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级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三)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责任人:赵祖全、唐治强)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和程序向区教育局、镇上报,及时下达上级指示。
八.其他事项
(一)学校要按照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抽调力量,协助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二)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人员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菜坝镇初级中学校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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