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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验正常、加严和放宽转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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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意塑胶电器有限公司 发文单位 抽样检验正常、加严 和放宽转换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张家元 品管部 生效日期 2015年3月1日 版次 A`版第0次修改 页次 第1页 共1页

1 目的

加强公司对过程抽样检验控制,确保过程抽样检验符合顾客要求及法律、法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过程抽样检验管理,除过程另有规定全检外,其余抽样检验参照此标准执行。 3 定义 无

4 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4.1 检验开始

除非负责部门另有指示,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 4.2 检验继续

除非转移程序(见4.3)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接连的批,正常、加严或者放宽检验应继续不变,

转移程序应分别地用于各类不合格或不合格品。 4.3 转移规则和程序(见图) ——当前的正常检验 开始 10批合格 ——且生产稳定 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加严控制时,累——且负责部门认为 有2批是不接收的 计5批不被接收 放宽检验可取 放宽 正常 加严 暂停 检验 检验 检验 检验 ——一批不被接受 ——或生产不稳定或 接连5批被接收 供应方改进了质量 延迟 ——或认为恢复正常 检验正当的其他情况

4.3.1 正常到加严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检验。本规定不考虑再提交批。

4.3.2 加严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认为是可以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4.3.3 正常到放宽 4.3.3.1 总则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如果下列各条件均满足,应当转移到放宽检验: a) 当前的正常检验连续10批都是合格批; b) 生产稳定;

c) 负责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抽样检验正常、加严、放宽管理生效日期 2015年3月1日 版次 A版第0次修改 页次 第2页 共2页

4.3.3.2 抽样检验

除非负责部门另有规定,所有过程的(放宽、正常、加严、暂停)检验均采用一次抽样方案: 1) 采用一次抽样方案检验时,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拒收,则该产品要求返工或退货,直到最后该产

品合格为止。如果通过多次返工依然达不到要求,可以判定另行处理或报废。 2) 采用一次抽样方案依据标准为: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执行。

4.3.4 放宽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放宽检验时,如果下列各条件均满足,应当转移到正常检验: d) 一个批未被接收; e) 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f) 负责部门认为恢复正常检验是正当的其他情况。

4.4 暂停检验

如果在初次加严检验的一系列连续批中未接受批的累积数达到5批,应当暂时停止检验。直到供方

为改进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已采取行动,而且负责部门承认此行动可能有效时,才能恢复GB/T 2828本部分检验程序。恢复检验应按4.3.1那样,从使用加严检验开始。

4.5 跳批检验

公司所有过程产品不存在跳批检验,除非负责部门另有其他规定和要求。 5 抽样方案

5.1 检验水平:本公司检验水平采用 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 中“Ⅱ”级水平,特殊

检验水平采用 “S-3”检验水平;

5.2 接受质量水平“AQL”的值,请见过程检验规范。 6 抽样表

抽样表见附页 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

7表格

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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