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招标文件PHC预应力砼管桩招标文件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PHC桩基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编 制 日人:
期: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目 录
第一章 报价须知及报价须知前附表
一、报价须知前附表
项号 1 2 3 4 5 6 6 7 8 9 10 11 条款号 内容 工程说明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 承包方式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投标人资格 说明与要求 华洋力沃.创客城项目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 建筑面积151万㎡ GB 标准厂房桩基础 约160万米 包工包料 资格审查方式 工程报价方式 投标有效期 按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开标日后的90天(日历日)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万元,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 开户名称:上海詹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5日前到达上述帐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注:若使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须将加盖银行公章的电汇底联发传真至05 12 投标保证金 13 踏勘现场 招标人统一组织勘察现场,以取得投标必需的相关信息,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勘察时间: 集合地点 14 15 1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 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17 18 19 20 21 招标代理联系 书面形式文件5本(1正4),电子文档1投标文件份数 (Word/Excel版本,电子版报价表必须是可读的Excel格式,电子版采用的存储介质应为优盘或光盘) 投标文件提交提交地点 地点及截止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 20 日上午9:00 间 开标时间:2017年 1 月 7 日上午9:00 开标 开标地点: 评标方法和标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准 履约保证金金合同价款的5% 额 支付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的5% 22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网 址: 联 系 人: 招标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3 招标人联系 招标资料售价 24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售后不退。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3 本工程预应力管桩由招标人供应,投标人承担除预应力管桩外的材料供应和施工。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和政策因素而调整。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 华洋力沃.创客城标准厂房桩基础 施工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按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所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与义务,也均由投标中标人承担。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报名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前附表第8项要求的企业资质,过去2年和现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前期资格审查。(所谓同类工程是指在地质结构、和工程规模、施工方法上的相似)
4.2 投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2 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备案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
4.3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发现视为废 标。 5.踏勘现场
5.1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规定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5.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 本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七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地质勘探资料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形成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发电子邮件至或传真至05(上海詹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电话通知前附表所列出的招标代理单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前附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这种澄清或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9. 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 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相关格式进行编制;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凡不按本顺序制作投标文件的,将可能酌情扣分。
第一部分 商务标部分 (1)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2)主要内容唱标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明、安全施工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业绩信誉证书复印件
(5)企业简介
(6)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7)投标报价表
(8)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保修承诺
(9)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万以上的的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及目前在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 (1)编制依据及原则
(2)施工方案(包括a. 工程桩的验收及存放;b. 测量布置及要求;c.施工区域划分、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d施工工艺流程、主要施工方法、e 质量控制方法、压桩精度控制方法 f. 施工进度划分、j.实施难点和对策等);
(3)工程投入的主要测量仪器、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措施 (8)确保工期的措施 (9)施工总平面图
(10)施工顺序、总进度安排及总形象进度示意图
(11)临时设施项目数量及平面布置 (12)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综合说明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3)项目经理简历表 (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5)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第三部分 其他
1、对招标文件全文的确认程度 2、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3、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即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投标报价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江苏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企业定额、市场价格信息及济南市的现行规定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等的概念和含义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 术语”的解释。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改变、修改工程量清单,不得漏项报价及进行不平衡报价。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漏项的,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经分摊在有明确报价的其他项目中,不再支付,评标委员会认为漏项严重的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措施项目清单也须严格报价,不得漏项。投标人应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并做单价分析。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费用构成及报价的计算规则应与国家、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
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由投标人按江苏省及盐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入投标报价;人工日单价执行苏建标字[2014]102号文规定,否则报价得0分;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苏价服〔2011〕190号、苏财综〔2011〕31号)规定)和文明施工费按江苏省及盐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取费;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在投标报价中不包括该费用,但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暂不进入报价,待中标单位确定后,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据实结算,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规定作为不可竞争费进入报价,企业劳动保障费不计入工程报价,由招标人按规定费率缴纳,但应将其做为计税的基础,建设工程税金按江苏省及盐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投标报价应包含自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水源、电源处接驳至承包人自身施工地
点的费用。(承包人承担水电费)
投标报价应包含承包人自身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现场清理、运输需要的费用。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材料破损、损耗、更换的余量报价。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与其他承包人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招标人不予另外支付配合费。
招标人进场预应力管桩由中标人保管,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材料保管费。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地质变化的风险,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探资料只作为参考,中标人不得以地质变化作为索赔的理由。
投标报价还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合同中所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与价格。 投标价格采用单价固定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清单项目单价固定,除非有设计变更发生导致价格调整,单价将不做任何调整。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
计价办法
本工程合同执行中,凡工程实际发生的、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有明确清单单价的项目,一律执行该清单单价;
本工程合同执行中,凡工程实际发生的、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明确清单单价的项目,有类似清单单价的项目,执行该类似清单单价。
本工程合同执行中,凡工程实际发生的、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在确定项目单价时,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数量执行款规定的“参考定额或标准”定额消耗数量,材料单价执行实际采购价,机械台班单价执行第款所述“参考定额或标准”相应价目表中的机械台班单价,费率执行《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桩基Ⅲ类标准。本规定执行的消耗量及机械台班单价,须由投标人与企业定额之间进行严格测算,所有盈亏的测算弥补,都统一在投标报价中体现,且不得作为合同索赔的依据,也不随新发布定额或价目表的变化而调整。
对于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由投标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进场前须经招标人认可质量,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
在合同执行期间,除非合同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所填报的清单单价将不因时间、市场价格、工程量的增减以及政策的变化而变化。投标人在填报上述投标报价时,须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填报,并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和企业自身承受能力。
参考定额或标准
《江苏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14年版
《江苏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4年版 《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2014年版 《江苏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2014年版 《江苏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4年版 《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2014年版
依据计价办法计算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依据计价办法计算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相应价款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地质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名义提交,提交帐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最迟不超过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4根据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按国家计委2015年发的计价格[2015]199号文的规定执行。 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本次招标不接受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9.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9.2.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编号; (2)工程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3除了按本须知第19.1款和第19.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l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如项目经理更换等)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
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招标人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 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在此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核查
25.3.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每个投标人均须由授权代表签到,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25.3.2开标会上,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检查投标人的下列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其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文件外自带一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 [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预审时由招标人审核备案,开标时不再核验。
3)招标文件中有关评标涉及业绩信誉等证件开标时带原件查验,否则该项不得分。
25.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或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被按规定废标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5.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6开标会程序 1)开标会开始 2)招标人代表致辞
3)宣布监督、公证、唱标、记录单位名单
4)在投标人代表的监督和公证人员的公证下,由招标人复验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保人资格的各项规定文件。
5)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并公证, 6)公证人宣布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7)主持人宣布唱标顺序,唱标顺序按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确定 8)主持人按唱标顺序唱标,记录员分类记录。 9)投标人授权代表到记录员及公证席处签字确认。 10)公证员致公证词 11)宣布证书查验、询标安排 12)开标会结束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6.1.2逾期送达的;
26.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将在开标前在济南市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从济南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
2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需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4评标纪律
1)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
4)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意见。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答疑、补充通知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及相关答疑、补充通知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8)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9)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0)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
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着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所有投标文件的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如存在重大偏差应认为不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应予给予废标处理。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暇; 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 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的或投标书中无明确工期的; 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要求。
7.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1.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且每个标段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4评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32.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五)定 标
33.定标
3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招标人授权按得分顺序由高到低确定确定三名候选中标人排序,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35.1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将公示3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合同的签订
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6.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其投标担保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和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 37.履约担保
37.1合同协议书签署前2天,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等形式)。同时,招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交有效的支付担保。
37.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不与其签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担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招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款的规定执行,或支付担保不能履行,则履约担保的有关条款也同时失效。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 上海詹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华洋力沃.创客城标准项目
工程地点:江苏省响水县经济开发区
承包范围: 华洋力沃.创客城桩基础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开工日期:2016年12月 5 日开工。 竣工日期: 2017 年6月 4日竣工。 总日历工期天数:180 天(日历日) 质量等级: 合格
合同价款:依据中标通知书,确定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万元。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 协议条款; 3.合同条件; 4.中标通知书
5.中标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6. 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语言: 汉语 适用标准、规范
以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及规范》规定为准。本条款没有明示,但为工程所需的其它标准、规范、条件,均执行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或条件。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4条 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签定合同后7日内 4.2图纸提供套数:1 份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无 第5条 发包人代表
5.1发包人代表姓名和职务:
5.2发包人赋予发包人代表的职权: 5.3发包人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5.4发包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承包人应做好与项目管理人的配合工作。但对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以及可能给发包人增加合同义务的任何合同性质的文件,必须经发包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具有法律效力。
项目管理人职权:组织、管理、检查监理人、承包人工作,协调解决设计问题,审核完成工程量,核定变更、签证及索赔,核签工程款支付证书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第6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职务: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按委托合同执行 第7条 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7.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责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时所报人员一致,不得易人。除有
医院证明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需易人时,经发包人同意,可以易人。承包人不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将扣除合同总价的5%作为对发包人的赔偿;擅自更换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扣除合同总价的1%;更换人数超过总人数的30%,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向承包人提供的设施内容: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允许承包人相应顺延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施工场地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所应承担的责任是: 。
第10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签订合同后15日内。
发包人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7日内。 第11条 延期开工
工程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代表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早开工,并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如发生延期开工:执行“合同条件”相应规定。 第12条 暂停施工
如发生,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发包人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发包人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13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发包人代表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
出现第款情况后,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见“合同条件”相应规定。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投标书附录第3项规定金额的赔偿费,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极限按投标书附录第4项规定。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在本合同中没有其他代替条款的情况下,误期赔偿费应考虑全部或部分工程金额中已移交的部分工程金额所占的比例予以减少。本款的规定仅适用于误期赔偿费费率,而不影响其限额。
第14条 工期提前 第15条 工程样板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进行工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在未做出改正和经济处罚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第17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17.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织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应立即报告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提出补救措施,承包人负责修至合格,经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并处罚因质量没有一次性达标而须支付的违约金(为总造价3%计算)。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进度计划进行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预付合同价款的 %,承包人需同时提交与工程预付款金额相等的预付款银行保函。
预付时间和比例:开工前7日。 第22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是: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由发包方直接向承包方支付。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在工程开工后,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支付比例为核实工程量价款的60%,竣工验收且经过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达到合格后28日内付至70%,结算审计后56日内付到95%,余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28日内付清。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第24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发包人指定材料由发包人封样。
第25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无 第26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除第25条规定的材料以外,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用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必须采用知名品牌、中上档次、正规大型厂家的合格产品;若有备选的多种产品,则择优选择。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发包人有权组织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参加,选择材料的供应商和确定品种、规格、价格后,由承包人负责签订供货合同,货款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供货商,如有拖欠货款等特殊情况,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支付。对给定暂定价格的主要材料待结算时一并找补材料差价。所有采购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运输、装卸及保管,发包人不予另外支付采购保管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并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质量证明及价格,必须经得到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认定,到货后还应提供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质量文件;如果需要的话,承包人还须将材料样品送至有关检测部门检测,相关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27条
材料实验 由承包人按要求进行,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28条发包人变更设计:在施工部位施工前10天提出。 第29条 第30条 第31条 第32条 第33条 第34条 第35条
承包人变更设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确定变更价款 竣工验收
竣工结算: 见合同条件第三十三条。 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 争议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直接向济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6条
违约
如违约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为: 发包人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经济支出和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窝工等损失。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地的行为,发包人代表可通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7条 第38条
索赔:如发生索赔,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合同签订时约定 。 安全施工
双方协议为: 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据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包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承包人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发包人代表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9条 第40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时,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10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41条 第42条
保险
工程停建或缓建
双方约定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3条 第44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份数
4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44.2 本合同副本 6 份
发包人代表(签名、印鉴): 承包人代表(签名、印鉴):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人承包内容和范围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二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二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二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一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无。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备案单日期为准)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支付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不含发包人分包工程造价和发包人供应设备价款,但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款)的5%,质量保修金不计取利息。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人拟装修 (工程简述),并通过 年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人以人民币 元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同。 2.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条款;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
招标文件补遗;
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其他有关文件; 3.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
序在前的为准。 4.
考虑到发包人将按下条规定付款给承包人,承包人在此与发包人立约,
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5.
考虑到承包人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发包人在此立约,保
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人。 为此,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
发包人代表(签名、盖公章): 承包人代表(签名、盖公章):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承包人履约保证金
(具体格式由承包人提供银行汇款票据)
第四章 技术条件及规范
一、现场自然条件
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均适合于施工。 二、现场施工条件
施工条件已达到通风、通水、通电、场地平整、运输条件满足装修要求等。
三、技术要求
技术规范应按国家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除招标文件中特殊约定,国家最新颁布的施工及工程验收规范为衡量工程质量的唯一标准预应力砼管桩基础施工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106-2014;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图集)》10G40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T50007-20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6 《建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建筑工程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华洋力沃.创客城项目桩基础
工程招标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华洋力沃.创客城标准厂房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书附录是我方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价款 %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在投标前已经提交了 (币种,金额,单位) 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盖
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书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价款的 % 2 误期违约金额 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天 3 误期赔偿费限额 无 4 提前工期奖 14 无 5 提前工期奖限额 14 无 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前 7 质量要求 合格 8 进度款付款时间 9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56天 10 保修期 执行国家规定 三、主要内容唱标单
工程
一、唱 标 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万元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大写 质量标准 工期目标 安全目标 项目经理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 投标人现场签认 资质等级 完全认同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为有利于唱标,本唱标单除装订在标书中,另外将三份唱标单单独密封装订。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本项无格式,需要时招标人用文字形式提出)
七、投标报价表格式
采用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说明 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估算的,
2、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设计图纸、项目实际情况,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计价规定、技术条款和施工现场情况一起使用。企业应综合考虑企业实力、多种风险因素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
3、投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作为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付款以实际工程量和合同条款中相关规定为准。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与合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增加的费用等在上述费用中分摊。
5、本工程措施项目费单独列支,不分摊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单价和合价中。
6、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7、工程量报价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必须进行单价分析,否则,报价分为零。
8、在编制和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
9、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及项目的增减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单位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设计图纸中已有,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且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可在答疑中提出,根据招标人的答复意见作以调整。
10、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 11、本章未给出的表格,请自行设计。
表1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注:由表2汇总 合 计 表2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由表三汇总 合 计 表3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2 3 4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价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价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价 规费 税金 合 计 序表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工程数量 金额(元) 号 量单位 综合单价 合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表5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合 计 表6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招标人部分 2 小 计 投标人部分 (1) 零星工作项目费(按零星工作清单数量计列) (2) 总承包管理服务费 小 计 合 计 表7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金额(元)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合 价 1 人工 小 计 小 计 3 机械 小 计 合 计 表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综合单价组成(元) 综合单序项目编项目名工程内价 机械 号 码 称 容 人工费 材料费 管理费 利润 (元) 使用费 2 材料 表9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综合单价组成(元) 序措施项目 单位 数量 机械 号 名 称 人工费 材料费 管理费 利润 使用费 合 计 表10 材料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金额(元) 材料名称、品计量序号 项目编码 规格型号 数量 牌 单位 单价 合价 产地厂家 本页小计 合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表11设备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 序设备规格、型号 单价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合价(元) 号 编码 等特殊要求 (元) 合计 八、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一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的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以及与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协调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表6.1 2.2劳动力计划表 表6.2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6.3 2.4施工总平面图 表6.4
2.5临时用地表 表6.5
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项目名称) 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额定功率 生产 用于施 制造年份 产地 (kw) 能力 工部位 备注 表 劳动力计划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工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8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表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表6.3
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表 施工总平面图
表6.4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表 临时用地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 用途 合计 面积(m2) 位置 需用时间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 已承担在建工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程情况 职务 姓名 职称 原服主要证书 项目级别 证号 专业 务单项目名称 数 位 名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2)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性别 职称 学历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年龄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表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表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第七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
评分方法
第一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着的差异或保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漏项和不合理的多项。本步骤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涂改、增删处应有授权代表签字;
2)在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发包范围及招标人权力、投标人义务范围等方面应没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保留条件;
3)投标文件应有投标单位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内容应齐全或关键字迹应不模糊,应便于辨认;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应声明哪一个有效;
6)投标人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应一致或做合格更新; 7)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对某一投标人的鉴定中,若某投标人有1项以上(包括1项)出现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该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第二步: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各评委全面审阅通过“符合性鉴定”的投标文件,当评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投标人应对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该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允许投标人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步:综合评估
各评委在充分审阅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分办法自主对每个投标人进行分项打分,并合计每个投标人的总分。
第四步:名次评定
在同一投标人的所有合计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如果评委数量少于7人,则不再去最高和最低分),取其他合计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到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按分数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递交招标人。注:得分相同者,报价低的,名次在前。
评标计分表
考察内容 招标文件 商务部分 70分 投标报价 50分 考察内容及分值 1、 投标企业工程项目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时得50分; 2、 投标企业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以50分为基础减1分,减完为至;投标企业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以50分为基础减分,减完为至。 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若投标企业大于等于7家,少于 10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大于等于10家,少于15家时去掉二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大于等于15家时去掉三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若投标单位少于7家时,不再去掉最高、最低报价),取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1. 投标投标企业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时得10分 2. 每高1%扣 分,每低1%扣 分 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若投标企业大于等于7家,少于 10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大于等于10家,少于15家时去掉二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大于等于15家时去掉三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若投标单位少于7家时,不再去掉最高、最低报价),取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按每个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费占工程清单项目费的比重,抽出5项的综合单价进行比较 投标企业所报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基准价相比,每高1%减分,减完为止;每低1%减分,减完为止。 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若投标企业大于等于7家,少于 10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大于等于10家,少于15家时去掉二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大于等于15家时去掉三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若投标单位少于7家时,不再去掉最高、最低报价),取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1、 工期安排合理得1分,工序衔接合理得1分,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得1分;施工方案合理先进得2分;平面布置合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劳动力组织均衡得1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可靠得1分;不足之处由评委根据标书情况酌情扣分。 1、 满足招标工期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有可行完善的质安保证及检验设备,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所用材料质量有完善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得3分,一般1-2分。 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得1分。 措施项目费10分 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分 技术部分 20分 总体施工方案8分 工期目标1分 质量保证措施3分 安全文明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1分 人员配备 5分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为国家壹级项目经理得1分,其他不得分,项目经理近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得1分,项目经理近三年度获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得1分,该项目经理上两年度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扣3分。 1、质量: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获省级以上优良类工程奖(杯)的,每个加分,此项最多加1分; 2、安全:企业上三年度承建的工程达到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奖或标准化工地奖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 3、同类工程:近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备案的得分,社会信誉工程质量、安全10分 最多得1分; 4、体系认证:企业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5、社会信誉:上年度获国家、省、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每个得分,最多得1分。 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记分。 备注: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各类有效证明(如合同、证书、奖杯、证明函等等)均须原件,复印件无效;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该项不得分。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 地质勘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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