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星星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强制性认证标志控制程序

强制性认证标志控制程序

来源:星星旅游
 文件审批

权责部门 文件编制 单 位 质量管理部 管理中心 技术中心 职 务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体系工程师 副总经理 签名/日期 会签单位 制造中心 销售中心 文件审核 体系审核 文件批准 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 管理者代表 内容序表

1 目的………………………………………………………………………………………………………2 2 适用范围…………………………………………………………………………………………………2 3 名词解释…………………………………………………………………………………………………2 4 职责………………………………………………………………………………………………………2 5 程序………………………………………………………………………………………………………2 6 相关文件…………………………………………………………………………………………………4 7 相关表单…………………………………………………………………………………………………4 8 附则………………………………………………………………………………………………………4

第1页,共4页

1目的

1.1 确保加贴CCC认证标志的产品均为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1.2 确保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1.3 确保不合格和获证后变更的产品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所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管理工作。

3名词解释

3.1强制性认证产品:是指必须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产品。

3.2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是指在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上加贴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标志。

4职责

4.1 质量管理部:是公司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认证标志的请购、保管和在检验的适当环节加施认证标志。 4.2 采购管理部:负责认证标志的采购工作。

4.3 质量负责人:负责变更产品的认证机构确认工作,建立认证标志文件化保管、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5程序

5.1 标志的请购、入库保管

5.1.1质量管理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认证标志库存状况编写下月度认证标志需求计划和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公司授权人审批后,下达公司采购管理部申请购买。 5.1.2采购管理部接到认证标志需求计划经核对后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进行认证标志的采购,以保证生产正常供应。

5.1.3采购的标志到公司后由采购管理部转交给质量管理部,由标志管理员验收合格,签字确认,登记入库,负责保管。

5.1.4质量管理部对认证标志的入库、出库、使用必须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 5.2 标志的领用

第2页,共4页

5.2.1检验员根据标志的使用情况和当日生产任务计划向质量管理部进行标志申请领用,经质量管理部同意后发放。

5.2.2标志管理员进行认证标志的收发登记。记录格式为《认证标志管理台账》。领用人需对领用数字签字确认。

5.2.3生产任务发生变更或第二天没有认证标志使用计划时,检验员应将多余的认证标志退回给标志管理员,标志管理员做好标志收回登记手续并签字确认。 5.3 认证标志的使用

5.3.1成品车总检合格后对已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检验员按照《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要求进行一致性检查完成的合格产品,由检验员在整车仪表外壳上加贴强制认证标志。 5.3.2检验员对每日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填写《认证标志使用记录表》并由标志管理员核查存档。

5.3.3检验组长或巡检在生产、打包出库时,不定时地检查认证标志的加贴情况,若发现不合格品或非获证产品必须禁止使用,不予出厂。

5.3.4认证标志在使用中发生损坏造成报废时,应填写报废单,报质量管理部审核,审核批准后,由标志管理员进行备案。 5.4产品变更和变更后标志的使用管理

5.4.1当产品名称、关键原器件和材料变更、产品结构等发生变更,引起产品一致性不符合时,标志管理员应发布《产品一致性不符合通知书》。并停止对该产品的强制认证标志的发放。

5.4.2由本公司管理者代表重新申请强制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确认。在未认证/确认完成前发生变更的产品不准加贴强制认证标志。

5.4.3认证机构完成认证工作。发放相应的证明材料后由本公司质量负责人对标志管理员进行书面通知

5.4.4标志管理员对检验员发放《产品一致性要求变更通知书》。 5.4.5相关人员按本程序文件5.2及5.3进行标志的下发及使用。 5.6 认证标志的检验、监督管理:

5.6.1质量管理部负责确保不合格品、未获认证的产品、认证过期产品、获证变更未 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产品不加施认证标志。

第3页,共4页

5.6.2质量负责人是认证标志管理的决策人,对本公司的认证标志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以及其它违反认证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

6相关文件

6.1《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

7.1《认证标志管理台账》 7.2《认证标志使用记录表》 7.3《产品一致性要求变更通知书》 7.4《产品一致性不符合通知书》

修 改 履 历 文件名称 版本 强制性认证标志控制程序 更改原因及内容 编 号 编制单位 Q/BDW.B-16-2015 ZL 修订人 修订时间

8 附则

8.1本文件由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

第4页,共4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tra.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