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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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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志使用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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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公司取得的产品认证标志和体系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确保所有认证标志的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取得的所有产品认证标志和体系认证标志。 3职责与权限

技术研发部负责编写及修改认证标志管理制度文件。企划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外来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管控,

企划部、总经理工作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合理使用认证标志。 其他部门使用标志时必须到企划部报备后方可使用。 4认证标示的使用 公司获得的认证标志

产品认证标志,即TUV认证标志、CQC认证标志、CE认证标志、CCC认证标志及后续UL认证等;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的使用。

公司所取得的“CE”、“TUV”、“CQC”及“CCC”认证标志在公司的各种宣传品上、产品标签、包装箱、公司产品宣传册、公司网站等可以使用。 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箱的显着位置。

认证标志的使用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认证标志尺寸要求

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时,具体的规格、尺寸和形式按所需比例缩放,但必须保持标志的完整、清晰可见及不得变形。

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时,各标示LOGO之间间距视标识尺寸而定。必须保持标志的完整、清晰可见及不得变形。

各种标志LOGO的颜色必须按照认证机构标准颜色执行,若需要复印标示LOGO时,则不具备完整法律效应,标示为复印件只能具备参考价值。 标志使用的监督

企划部对公司的认证标志进行专项管理,定期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误用处理措施

对在广告和有关宣传材料中发现对认证结果的不正确宣传或与标志误导使用,企划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将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误用、错用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一经发现由企划部发出立即停止误用通知,并要求提供书面材料详细说明误用经过。

对于故意误用证书和标志,指出后仍不进行纠正的使用部门,企划部将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处罚。 认证标志标准图案

产品认证标志“CE”的图案如图一所示

图一CE标志图

标准要求:

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CE字的长度合计不得超过12mm,CE的宽度应不少于五分之一。厚度至少要高度的五分之一,如图一所示,外围半径为10mm内围横柱至少要有外围半径之80%。相关认证标志的变更依据第三方认证机构官方网站上的为准。 产品认证标志“TUV”及“CQC”的图案图二所示

图二CQC&TUV标志图

标准要求:

标志大小及图案按照认证中心标准图样使用,具体的规格、尺寸和形式按所需比例缩放。相关认证标志的变更依据第三方认证机构官方网站上的为准。 体系认证标志图案如图三所示

相关认证标志的变更依据第三方认证机构官方网站上的为准。

图三9000体系&环境体系标志图

认证标志图案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图四

标准标志模压、丝网印刷、蚀刻法或喷砂标志

图四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 (一)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其规格标准见表一和图四

表一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单位:㎜ 规格尺寸 A1 A B B1 1号 2号 3号 4号 5号 8 15 14 30 28 45 42 60 56 43 3503 47 图四标准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

(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一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加施方式

与安全有关的建筑用玻璃可以使用暂时性标志,也可以是永久性标志,暂时性标志在玻璃安装后可去掉。

对部分建筑玻璃本体上不宜使用永久性标志或暂时性标志时,应在其最小外包装上或随附文件(如合格证)中使用。

采用模压、蚀刻或喷砂等自行印刷方式使用标志时应经国家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机构批准。 认证标志的颜色

(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以下简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

(二)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简称印刷、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标准要求:

标志大小及图案颜色按照认证中心标准图样使用,具体的规格、尺寸和形式按所需比例缩放。

修订日期 变更内容 版本/次 修改人 批准人 总页数 2014年12月20日 增加TUV南德标志 A/1 5页 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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