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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20101203

来源:星星旅游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

11月15日14时许,上海静安区一栋正在进行外墙装修的高层老师公寓发生大火,已确认死亡人数58人。为深刻吸取上海“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广州市消防局《关于立即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穗公消[2010]179号)、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穗消安7号)、广州凯得控股集团转发的广州市萝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公司领导指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公司安委办决定12月15日起在公司经营场所、施工场所、机房、仓库等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

1、检查管辖区内办公经营场所的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走火逃生通道及消防栓是否有在堆放杂物堵塞现象,使用电器插头插座开关安全状况,消除通讯设备线路、网络、电路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消除外包施工场所的火灾隐患因素,生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格制止无证人员带电作业、烧电焊作业。

3、认真检查通讯机房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针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灭火器材气压状态、整体环境监控系统及配电箱内开关安全状态等薄弱环节进行疏理消除隐患。

4、对仓库是否储存易燃易爆物资、是否有按规定分离隔开存放、消防器材配备数量、气压及期限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消除。

5、各部门车管员,必须针对本部门使用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工作,车上手提灭火器材是否存在,车尾箱易燃易爆杂物及所有可能存在的起火隐患必须清除,尤其是车龄较长的车辆,可能存在着电线老化、接着漏油等安全隐患现象,应对油、电路进行一次保养工作,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状态。

二、检查办法

各部门自十二月十五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组织自行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全面排查涉及消防隐患因素、采取边检查、边整改方式进行消除隐患点,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要重点清查消除,各部门要做好检查及整改记录,向公司安办报备,安办届时将组织检查小组进行复查整治。

在检查期间,落实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员监督查检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内部人员认真查找每一个可能存在火灾隐患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部门应该配合安办不定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监督工作。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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