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称甲方)和硕县园艺场 委托 (简称乙方)在园艺场东3#果园地边建筑机井房一幢。为此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建房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房屋结构:砖木。 三、质量要求: 1、高度不得低于3米.
2、檩条不得少于6根、檩条小头直径不得小于15㎝。 3、地面为水泥地面、水平面光滑细亮、高度相差不得超过1㎝.
4、房屋地基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60㎝。四周用水泥抹平、抹光、无瑕疵。
5、房泥三遍,每遍厚度不得低于5㎝。中间放置防水材料. 一、开竣工时间及工程造价: 1、开工时间:二0一一年 六 月五 日 2、竣工时间:二0一一年 六 月 十五日
3、工程造价:机井房建筑面积24㎡ 。每平方米单价 700 元,合计 144800 元(大写)壹万肆仟捌佰元.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后,待乙方将建房材料运抵甲方施
工地点,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30%的工程款,大写
元 。
2、工程完工后再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的工程款大写
元。
3。剩余工程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除保留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全部付清。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内容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则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其他:
1、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年之后如无质量问题保证金付清后,此协议自动失效。
2、在施工中若出现停水现象误工,工期顺延。
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每延误壹天按工程总造价2%减扣误工费。
4、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异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工程保证金在该工程一年之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上报特吾里克
镇人民政府各壹份。 补充未尽事宜 1、 2、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时间 二0一一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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